入楞伽經梵本新譯卷第十 偈頌品(叁)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五十四函總第二千一百四十一部
601 實無生起故無生 遠離外道諸過失
我依鈎鎖說世俗 此非凡愚能理解
602 若然離於此鈎鎖 能有一法得生起
是無生論之強辯 彼實壞於鈎鎖義
603 鈎鎖若然如燈火 實法由是得顯現
是即於彼鈎鎖外 尚有余法能得生
604 無有生故離自性 故其體性若虛空
諸法若離於鈎鎖 是爲凡愚之分別
605 複有智者證無生 其現證者爲法性
是知生即是無生 無生法忍即此是
606 世間一切爲鈎鎖 諸法無有唯鈎鎖
當能認知於此時 是則其心能得定
607 無明與愛及業等 彼等名爲內鈎鎖
勺瓶泥種與四大 是則名爲外鈎鎖
608 若別有法實存在 而爲生於鈎鎖者
是則破壞因緣義 其所建立非正理
609 若成爲有仍非有 依何因而可認知
諸法輾轉而相生 由於此理說因緣
610 堅濕暖動等概念 無非凡愚之分別
此但爲緣非有法 以已遮撥自性故
611 依病而有種種藥 雖然醫理則無異
由病不同成差別
612 與此相同爲有情 彼生煩惱諸病患
我用我法教於人 隨其根器而適應
613 我之教法本無異 煩惱根器則不同
是故此唯有一乘 清八支道吉祥[注166]
614 勿由瓶衣冠角等 而說兔角爲無因
須知此等爲非有 須知此亦不成因
615 若由有而成立無 此無未可成爲無
成立有法亦如是 彼等實爲相觀待
616 若須依止於少法 此法始能成顯現
是則所依之少法 定當是爲無因生
617 若謂別有一實法 可堪成爲所依者
定當更有堪依法 是則即犯無窮過
618 依於草葉與木塊 即能現起諸幻象
種種境亦依他事 如是顯現於有情
619 此幻網非爲草葉 亦非木塊非瓦礫
而實依止於幻師 幻相即爲凡愚見
620 依於他事之幻事 若然忽爾而消失
於見此時無有二 是則如何更分別
621 無有分別之分別 即分別亦不可得
以由分別不可得 故無輪回與涅槃
622 既然分別不可得 是即分別不生起
分別不起心不起 是則唯心不應理[注167]
623 若然理解多分岐 教法即然無價值
無價值即無解脫 亦無世間種種境[注168]
624 是實無有外世間 一如凡愚所分別
心因習氣成惑亂 由是自現如鏡像[注169]
625 一切諸法皆不生 故無所謂有與無
一切無有而唯心 是故遠離於分別
626 凡愚由因說諸法 此非智者之所說
於心自性解脫時 智者心淨住吉祥
627 由是數論與勝論 裸形梵天自在天
諸外道著有無見 是即都無寂靜義
628 說無自性說無生 說空說幻說無垢
過去諸佛及今佛 爲誰而作如是說
629 爲心清淨觀修者 諸佛教其以相應[注170]
彼離計度與邪見 我亦爲彼如是說
630 若然一切皆爲心 則此世間何所住
云何而能見大地 且有諸人來與去
631 此如空中有鳥飛 依分別風而無住
是故履地而行者 亦不須依任何事
632 人亦唯隨諸分別 依分別風而成動[注171]
如是遊履自心中 一如空中之飛鳥
633 彼似身資位處者 云何而由心生起
云何生起諸顯現 云何唯心祈告我
634 身資住處爲顯現 彼等由於習氣生
由不如理生顯現 彼由分別而生起
635 所分別境成世間 心由覺彼外境起
若能了知心自見 是則分別不複起
636 當能見於彼分別 名與名義不相應[注172]
即無所覺與覺者 是即有爲成解脫
637 不離於名與名義 覺者此中而覺知
若然離此而求覺 不能自覺而覺他[注173]
638 五法三自性 八識二無我
普攝大乘法[注174]
639 若離能覺與所覺 如是而見世間者
名與所名於此時 無有分別得生起
640 由能見心即便無 造作名言分別起
若不能見自心時 分別即然成轉起
641 於彼無色之四蘊 不可以數作計量
大種性相各相異 云何彼能成諸色
642 當舍離於諸相時 能造所造悉非有
若云色外別有相 云何不由{四}蘊生[注175]
643 由蘊與處解脫時 即能見彼爲無相
是時心亦成解脫 以見一切法無我
644 由於根境之差別 識之起用爲八種
於自性相則有三 證無相則皆寂滅[注176]
645 當樂著於二取時 意緣藏識且生起
我及我所與諸識 能遍知則悉寂滅[注177]
646 當能離於一與異 是即能見於不動
由是我以及我所 更不成此二分別
647 無生即便無增上 亦不爲識起用因
能作所作既已離 此爲滅而無有生
648 云何分別祈告我 云何唯心及世間
云何世間無能作 離於能相與所相
649 分別所見形相時 即見自心現種種
不能遍知心所現 即於心外妄取境
650 不起智覺作認知 由是即成爲無見
然而心受執著時 云何卻不起有見
651 分別非有非非有 故此有見不生起
若能遍知心所現 即無分別作用起
652 分別不起成轉依 此際更無有依著
如是則遮彼四宗 如說有因生等等[注178]
653 此但異名之差別 然而一切不成立
悉須名外別有義 依能作因而生起
654 爲遮遣彼能作因 因緣和合是故說
爲遮遣常之過失 故說諸緣爲無常
655 凡愚所說之無常 實爲不生與不滅
所見歸於能作因 即不能見無壞滅
然則云何不能見 無常豈得有所生
656 由攝受調伏有情 由戒律而得隨順
由般若離外道見 由解脫以作增長
657 一切外道之所說 無義利而唯世論
彼所樂著因果見 非由自證而成立
658 唯我所教弟子者 自現證而離因果
由是而得離世論
659 無有而唯心自見 二取亦唯由於心
能取所取成有境 此則離於常斷邊
660 凡於心起動亂者 是即說爲世間論
若時分別都不起 世間即爲心自見
661 來謂外境生爲事 去則不見於事生
若能了知來與去 分別即然成寂息
662 諸法有常或無常 以及所作無所作
此世間與彼世間 此及類如皆世論[注179]
663 天阿修羅以及人 旁生餓鬼夜摩住
此等有情所生處 我列舉之爲六趣
664 依其業之上中下 有情即生於此趣
當能善護諸善法 於勝解脫{即可得}
665 佛對比丘衆所說 刹那刹那生與死
唯願告我其義理
666 一色遷而爲異色 實爲心生與心滅
此即我告諸弟子 刹那輾轉生{與死}
667 若然類此見分別 彼生滅於一一色
具分別處有有情 異於此者無有情
668 刹那刹那有斷離 此即說之爲因緣
若能離於色取著 則是無生與無死
669 當執持於二見時 即有緣生非緣生
以及無明與真如 若然無二即真如
670 緣生及非緣生法 諸法由是有差別
一者說有常等等 一者能所作因緣
671 若有能作與所作 此即無異於外道
諸佛世尊之所說 大牟尼此非是智
672 於長一尋之身中[注180] {世間苦}與世間集
亦爲得滅及其道 此乃我教諸佛子
673 由於執著三自性 即見能取與所取
凡夫於此作分別 成爲世法出世法
674 我先爲作觀察故 由是即說三自性
然而爲遮諸見故 自性不應有分別
675 尋求過失與缺失 無可安立且心亂
此即由於生二見 若然無二即真如
676 無明愛業若生識 此即犯有無窮過
若然犯彼無窮過 諸有不能得生起
677 無智者說四壞滅 分別則生爲二種[注181]
然實非有非非有 離四句即離二見
678 分別可生爲二種 以{智}見則不生起
諸法不生爲智覺 由分別故諸法生
是故不應作分別[注182]
679 世尊唯願能告我 遮彼二見之義理
令我等得離有無
680 令我等得離外道 亦得離於彼二乘
於勝者之觀行處[注183] 菩薩不應有退失
681 應脫離於因非因 彼等無生同一相
迷惑則執於異名 智者則常超越此
682 諸法現如雲與聚 如虹如焰如發網
如幻由自分別生 外道分別由自因[注184]
683 無生真如與實際 以及空性等名相
是皆爲色之異名 不應分別爲無有
684 此如hasta即karara[注185] Indra又名爲Sakra[注l86]
諸有亦然同於此 不應分別其爲無
685 空性與色不相異 無生亦然同於此[注187]
不應執之爲相異 否則即落見過失
686 以執著於事相故 有總分別別分別[注188]
複以由於遍分別 即有長短方圓等
687 總分別者由於心 遍分別則由於意
別分別者由意識 皆無能相與所相
688 凡諸外道說無生 或於我法中取見
唯所分別有差別 同落於見過失中
689 若人解我無生義 且知無生之所爲[注189]
是人即入於道理 是能了解我教法
690 破外道見說無生 是爲令知無所住
若能知此二者義 即知我之無生說
691 是否一切法無生 願大牟尼能告我
無因不生與生起 此等是皆外道說
692 無因論之說不生 其不生依外道見
是故我說爲唯心 此則能離有與無
693 無因論之生不生 是皆依止於作因
有作因則雜諸見 無則無功用而生[注190]
694 佛說方便與本誓 彼等於見又如何
若然一切法無有 道場何以能成立[注191]
695 令離能取與所取 故說不生亦不滅
所著有見或異此 實則皆爲心所生
696 諸法存在而無生 此實云何願告我
有情於此未能知 是故尚祈垂教示
697 唯願告我大牟尼 前後所說相違處
令得離諸外道過 及離彼不如理因[注192]
698 唯願告我勝說者 由滅而還說至生
令能離於有與無 而能不壞於因果
699 唯願告我蓮花眼 諸地次第之相續
世間樂著於二邊 由於錯見起惑亂
700 若計於生與不生 即不認知寂寂因
我之道場何所有 我亦未嘗說法性
701 著於二則成過失 諸佛究竟離於二
諸法皆空且刹那 既無自性且無生
702 由於受諸惡見障 分別即此而生起
有分別者非如來 告我分別之生滅
703 諸戲論成積集時 種種顯現即和合
如是隨類而現前 具足成爲諸色境
704 當於認知外色時 分別即起其作用
若遍知而見實義 心隨順智不複起[注193]
705 若然離於諸大種 更無事物得生起
大種唯心而顯現 知此即觀爲無生
706 勿對分別作分別 無分別則爲智者
若然分別於分別 是二見而非涅槃
707 建立無生以爲宗 見幻法而成毀壞
若立幻法無因生 是即損壞自宗義[注194]
708 無始來時熏習中 心則猶如一鏡像
觀如實然非其實 於中須證其真實
709 猶如影像現於鏡 是故雖離一與異
然而此亦非無有 於彼生相亦如是
710 如尋香城如幻等 皆依因緣成顯現
一切諸法之生相 生起而非不生起
711 由此而起二分別 假說之爲人與法
凡愚於此不了知 著於人我與法我
712 此有五種聲聞衆 依於緣與阿羅漢
依自力依勝者力 第五則爲聞法聲
713 由時隔與由壞滅 由勝義及由遞遷[注195]
此即四種無常法 無智凡愚所遍計
714 凡愚墮入二邊際 計德計塵計自性
計能作因昧解脫 以由取著有無故
715 凡愚唯執取指尖 而非執取所指月
是故彼等著文字 而非知我所說諦[注196]
716 諸大種實各相違 安能轉起色成有[注197]
大種各具其構成 云何大種所造色
717 火之於色可燒滅 水之於色成腐滅
風之於色爲散滅 大種如何可造色
718 但有色蘊與識蘊 只此二蘊而非五
余者但爲蘊異名 此者栽已百回說
719 由心心所之差別 現法於是得生起
諸色結合不分離 故色是心非所造[注198]
720 青觀待白而成立 白則觀待於青色
能作所作如是生 爲有爲無都空性
721 能作作者與所作 冷暖以及能所相
此等一切及類如 非持理量者能說
722 心意以及余六識 本性即爲相結合
是故離於一與異 彼由阿賴耶生起[注199]
723 由是數論與勝論 裸形梵天自在天
諸外道著有無見 是即都無寂靜義[注200]
724 種種形與種種相 非由大種所生起
然而外道卻說爲 大種及造色所生
725 外道於彼無生外 複對因生作分別
由是彼即不覺知 且持有無之二見
726 由於清淨有實相 彼則與心共和合
而非與意等相應 是與大智而共住[注201]
727 業若成色而爲有 則是蘊因與境因
有情若能無所取 則無色界亦不住
728 由於有情爲非有 無我是爲真實說
{外道}無我爲斷論 彼令識亦不得生
729 識法是有四住處 若色無有云何生
於內於外無所有 諸識亦應不生起
730 彼等持於理量者 欲於中有見諸蘊
生無色界而成有 無色而有其爲何[注202]
731 若謂自然得解脫 無有有情亦無識
無疑此即外道說 彼理量者不能知
732 無色界中色若有 此色則必不可見
若無有則違宗義 是則無乘無乘者[注203]
733 識實從於習氣生 而與諸根共和合
若八種中之一分 於刹那時不取境[注204]
734 當於色不轉起時 諸根不成爲諸根
故此世尊如是說 諸根刹那爲性相
735 當於色不決定時 云何而得有識生
若無識覺成生起 云何而得有輪理
736 若謂隨生隨即滅 此非導師之教法
諸法亦非無間生 動分別即落諸趣[注205]
737 諸根以及其對境 是於凡愚非智者
凡愚執取其名言 智者但了於其義
738 不可認取第六{識} 說爲有取或無取
智者得離此過失[注206] 是說之爲無差別[注207]
739 彼等無智理量者 怖畏常邊與斷邊
凡愚則不能區別 有爲無爲與自我
740 布施與心計爲一 而計其與意等異
計爲一則成爲有 計爲異者亦若是
741 若然決定於布施 但名之爲心心所
則此能取何不能 由其同一成決定[注208]
742 若然由於能取理 有取業生業用等
此則有如成立火 其理相似非相似
743 此如當於火燒時 能燃所燃實同時
於能取我亦如是 是則焉能無所取[注209]
744 無論爲生或不生 心之光輝恒時在
彼理量者如何說 用以證成其‘我’義
745 迷於諸識之稠林 彼理量者不應理
爲求安於立‘我義’ 馳走此處與彼處
746 清淨性相所謂‘我’ 是內自證之境界
此亦即是如來藏 非爲理量者所知[注210]
747 若然觀察於諸蘊 了知能所取性相
行者當於觀察時 如道理智即生起[注211]
748 若於藏識之藏中[注212] 說意與‘我’共生起
此則是爲外道論 非爲教法所證成[注213]
749 由於對此能辨別 解脫且現觀真諦
在於見道與修道 悉斷煩惱而清淨
750 本初自性清淨心 即是無垢如來藏
雖成有情之能取 實離邊際無邊際[注214]
751 此如黃金美光輝 陶冶礦石始能見
藏識住於蘊聚中 亦然如是{始清淨}
752 佛非人我亦非蘊 但可說爲無漏智
了知其爲常寂靜 是故我向佛皈依
753 本初自性清淨心 相俱隨煩惱及意
且與自我成相應 說中最勝者所說[注215]
754 本初心性爲明淨 意等則與彼相異
由是積集種種業 以雜染故起二見
755 無始客塵我煩惱 即成染汙於明淨
其由外而相加者 得如衣服受清洗[注216]
756 此如衣服離汙垢 亦如金得離暗翳
無所壞而唯本然 離‘我’之道亦如是[注217]
757 若然計彼美妙聲 得向琵琶貝鼓求
是則有如無智者 欲於蘊中求自我
758 猶如伏藏摩尼寶 此亦猶如地下水
是等悉皆不可見 蘊中覓我亦如是
759 無智者取心心所 取彼與蘊相應時
所起{種種}之功能 蘊中覓我亦如是
760 此如孕婦之胎藏 彼亦不能自得見
蘊中覓我亦如是 非無智者所能見
76l 此實猶如草藥力 亦實猶如木中火
蘊中覓我亦如是 非無智者所能見
762 當於一切諸法中 尋覓空性無常性
彼無智者不得見 蘊中覓我亦如是[注218]
763 若然無有真實我 是則無有諸道地
無自在亦無神通 無勝灌頂三摩地[注219]
764 若有破壞者說言 倘有此我可示我
聖者則可如是答 請示我以汝分別
765 彼等持於無我論 實已損壞佛教法
彼著有無二見邊 比丘應不與共語
766 說‘我’教法如劫火 熾盛光輝而燃起
燒盡外道諸過失 焚毀‘無我’之稠林[注220]
767 石蜜蔗糖及蜜味 乳酪麻油酥油味
是皆各自有其味 未嘗過者不能知[注221]
768 欲於五種蘊聚中 五種推求尋自我
無智者定不能見 智者見其爲解脫[注222]
769 由明而立諸譬喻 於心法中未確定
即此{心}中所集義 是則云何能確定
770 一切諸法別異相 不可見者唯一心
彼理量者故成過 認作無因及無起
771 當於行者觀心時 不於心中能見心
能見由於所見生 所見又由何因起
772 我是迦旃延種姓[注223] 由淨居天而下降
我爲有情而說法 爲導彼入涅槃城
773 緣於{佛之}本住道 是故我及諸如來
在於三千經典中 於涅槃法作廣說
774 不於欲界無色界 可得圓成於佛道
色究竟天色界中 離欲而得成正覺[注224]
775 外境非爲受縛因 因則受縛於境界
諸修行者得利劍 以智斷彼諸煩惱
776 說無我與說如幻 及說一切法有無
顯示真如於凡愚 云何無我及無有[注225]
777 非所作法所作法 悉皆無有能生因
一切諸法是無生 此非凡愚所了知
778 既能作因爲不生 所作以及諸緣等
此二亦複爲不生 云何遍計有作者
779 彼理量者之說因 說爲先後與同時
故說諸法之生起 例如虛空瓶弟子[注226]
780 諸佛並非有爲造 然而卻具莊嚴相
諸相轉輪王自性 然佛非由此得名[注227]
781 諸佛以智爲性相 故離諸見之過失
此爲內自證智見 一切過失故悉斷[注228]
782 於彼聾盲眇啞者 與及稚年與昏老
尤其心懷怨毒人 彼等是皆無梵行[注229]
783 轉輪王與天人等 各得相形之隱相
或少顯於出家衆 余二不放逸則顯
784 釋迦導師寂滅後 隨出世者其名爲
毗耶娑與迦那達 梨沙婆劫比羅等[注230]
785 於我滅後一百年 毗耶娑之婆羅多
般荼婆與鸠羅婆 羅摩冒狸相繼出
786 彼冒狸王與難陀 毱多以及蒭利車
惡王異族起戰亂 惡世終亦無善法[注231]
787 此等歲月過去後 世界轉動如車輪
火與太陽共和合 致此欲界成燒毀
788 諸天其後再成就 世界於是再生起
有四種姓與王者 複有仙人以及法
789 吠陀祠祀與供養 以及法等又重興
議論長行短頌等 釋義我聞惑世間
790 搗洗衣服令潔淨 青泥牛糞染壞色
至於穿著之形制 務必全離於外道
791 行者流通我教法 此是諸佛之標幟
濾水飲且繩其腰 依時乞而離非處
792 由是生於勝妙天 余二則生於人世
嚴飾人天自在處 生爲人王或如神
793 人王由於法教故 領四天下而受用
經歷長遠時期後 世間因貪又衰壞
794 有圓滿時三分時 二分時與爭鬥時
釋迦獅子出惡世 我及余佛出善時[注232]
795 釋種悉達多以及 毗紐天與毗耶娑
及大自在等外道 於我滅後相繼出[注233]
796 釋迦獅子之教法 說爲‘如是我聞’者
毗耶娑則說笑語 以及諸般古事談
797 毗紐天與大自在 則說於彼造物主
在於我之寂滅後 如是等等即出現
798 說我父名世間主 我母則名爲善意
我生迦旃延種姓 離欲勝者是我名[注234]
799 我出生於瞻波國 我父以及於我祖
是爲月種之後裔 是故種姓名月藏[注235]
800 於是出家修苦行 以千法門而說法
灌頂授記與大慧 然後我則入涅槃
801 大慧付法與達摩 達摩付與儞佉梨
儞佉梨則弟子弱 故於劫末成法滅[注236]
802 迦葉佛與拘留孫 及拘那含諸導師
及我離欲勝導師 是皆出於圓滿時[注237]
803 圓滿時後有導師 名爲慧而大勇猛
彼能善知於五法
804 非二分時三分時 亦不在於爭鬥時
唯於圓滿時之中 世導師現而成佛
805 是不奪於{衣服}相 亦不截裁而爲十
於衲衣上打補釘 猶如孔雀尾眼目
806 補釘二指三指量 若異此而縫釘者
則爲愚人所貪取
807 行者常制貪慾火 沐於智慧水之中
晝夜三時三皈依[注238]
808 此如射箭(zian)擲木石 有不中的有中的
此則有如善不善
809 一不得成而爲多 不然處處別異相
由是受者應如風 施者則應如土地[注239]
810 然而若一可成多 是則一切無因有
由是外道教法中 能作因即成壞滅
811 然而於彼理量中 卻說一而可成多
以燈以種而爲喻 云何爲多但相似
812 胡麻不生成豆類 米則非爲麥之因
小麥不能成粟米 云何一而可成多
813 有波爾尼造聲論 足目木曜及順世
彼等皆見於梵藏[注240]
814 迦旃延爲作經者 樹皮仙人亦如彼
鸺鹠仙人著天文 彼等皆於惡時出
815 婆離出而蔭世間[注241 是爲諸人之福澤
彼護諸有與國土 婆離是爲大國王
816 青蟻仙與赤豆仙側僻仙與馬行仙
彼等大福德仙人 當出現於未來世[注242]
817 釋迦種姓悉達多 步多五髻及口力
與聰慧等相繼出[注235]
818 當我住於林野時 天王大梵施惠我
惠栽鹿皮及木杖 惠我腰帶與軍持
819 有大行人未來世 離欲牟尼爲名號
是爲解脫大導師 是諸牟尼之標幟
820 彼大梵王與眷屬 以及諸天天人衆
由虛空中施鹿皮 施已還沒於空際
82l 當我住於林野時 帝釋以及四天王
伴同一衆大人等 施諸妙衣及食缽
822 求說無生之理由 有說無生即是生
其無生論如是立 此等無非是名言
823 以無明而爲其因 心由彼而總生起
若然於色未生前 中際所住爲何處
824 若於無間死相續 別有一心能活動
彼之相依在何處 其時色尚未生起
825 不知心於何處動 亦不知其緣何動
其因非實故不成 如何得知刹那滅
826 諸觀修者之正受 黃金以及佛舍利
以及光音天天宮 不爲世間事所壞
827 諸佛所住之法性 及彼所證智成就
比丘依教之所證 皆常豈可說刹那
828 乾闥婆城及幻相 如何得非刹那法
由不實立真實性 豈得說爲有作者[注244]
829 無始來時所積集 無明而爲心之因
受縛束於生與滅 此即理量所遍計
830 數論建立二重義 由勝性而起變異
於勝性中有所作 所作果爲自生起
831 諸有是皆有勝性 由其德而成差別[注245]
種種無非因與果 實無轉變成爲有
832 猶如水銀淨無染 彼阿賴耶亦純淨
煩惱不能成汙染 一切有情所依止
833 玉蔥興渠之氣味 懷孕婦人之胎藏
以及食鹽之鹽味 云何異於種子生
834 在一性中異性中 在二俱中俱非中
無能取故非取有 非無亦非是有爲[注246]
835 於蘊聚中尋覓我 如牛性中尋馬性
可說有爲與無爲 然而自性不可說
836 由正理及由教說[注247] 由惡見與由理量
妄垢不能決定我 非有而唯能取因
837 若謂蘊中可見我 是則顯然成過失
彼由一與異之理 諸理量者無覺知
838 此如影像見於鏡 或見於水見於眼
蘊中之我亦如是 實遠離於一與異
839 須知行者作禅定 得於觀修除惡見
由於修習於三種 是即道諦以及見[注248]
840 猶如在於門隙中 電光一閃見與滅
諸法遷變即如是 非如凡愚之遍計
841 凡愚於彼迷惑心 涅槃由有而成滅
智者見於妙有中 故彼能得如實見
842 對於遷變作觀察 即然遠離生與滅
亦遠離於有與無 及離能相與所相
843 對於遷變作觀察 即離外道之理論
亦能遠離於名相 亦離內我見住處
844 對於天人樂觸身 以及地獄苦逼身
若然無有彼中有 云何而得依識生
845 應知胎生與卵生 濕生以及種種身
有情都由中有生 是應觀察來與去
846 若謂離量離教說 即能滅盡諸煩惱
此唯外道見妄言 非爲智者之觀修
847 行者先觀察於我 以離能取中取我[注249]
然後離於所觀察 即知無非石女兒
848 我以般若智慧眼 離於肉眼與天眼
觀察一切有情身 此已離於行與蘊[注250]
849 見有好惡色差別 解脫非解脫差別
離於行而住天中 或則落住於諸行
850 我有六趣相續身 然而此非理量境
此已超越於人世 亦非理量之所有
851 無有我而有心生 此實云何而成立
云何不作如是說 說如河燈與種子[注251]
852 若然無有諸識生 是則無明亦無有
若然無有彼無明 云何識相續得起
853 唯有三時與無時 第五則爲不可說
此雖唯佛之所知 然而理量者亦說
854 識智即是諸行因 由行卻不能說智
故諸行中可取智 而彼則離於諸行
855 有此因緣有此法 然而於此實無因
以無{因}故無作者 此即我之表義說
856 風能令火熾燃燒 唯是增強非生起
增強亦可令火滅 云何建立有情我[注252]
857 所說有爲與無爲 是皆離於能取因
云何凡愚能分別 由火而能成立我
858 由於相依之力用 火於世間成立有
若然遍計猶如火 有情依何而生起
859 由於以意爲因故 故有蘊與處積集
無我則如一商主 彼常與心而俱動
860 此二可以日爲喻 離於能作與所作
非火得能成立彼 此理量者不覺知
861 心與有情及涅槃 彼等本初爲清淨
無始過失成汙染 彼如虛空無差別
862 此如象臥外道等[注253] 若受其見所汙染
即是受於意識覆 彼計火等爲清淨
863 若人能得如實見 即能盡斷諸煩惱
舍離譬喻之稠林 得至智者之行境[注254]
864 計能所知之差別 而說有一別異性
彼愚鈍人實不知 而卻說其不可說
865 愚人欲作旃檀鼓 執似沈檀木而作
今者於智亦如是 彼理量者誤判別
866 食已即便持缽歸 嗽口淨穢除余味
此即於食之戒行
867 如理思維而淨信 超越分別離取著
複能現證於深義 燃起金光法義燈
868 由有無起愚分別 或落著於惡見網
及受貪嗔癡所汙 當其能淨諸染時
諸佛即手灌其頂
869 有外道由能作因 以致迷失其方向
有外道則困於緣 有由無因成斷滅
870 於彼異熟之遷變 依於意以及諸識
意生起由阿賴耶 諸識依於意而生[注255]
871 由阿賴耶起諸心 猶如大海起波浪
由於習氣以爲因 諸法隨緣而生起
872 刹那差別相鈎鎖 取著自心之境界
現種種色與性相 則由意與眼識生[注256]
873 無始來時過失縛 習氣起成似外境
此是心見爲種種 非外道見所能知
874 依彼爲因彼爲緣 而有余者得生起[注257]
由於有此外道見 是故流轉於生死
875 諸法如幻複如夢 如尋香城如陽焰
複說現如水中月 實爲自分別觀察[注258]
876 真如正智緣修行 由所行而成差別
故有如幻三摩地 首楞嚴及余三昧
877 由於得入於諸地 由於神通及自在
由如幻智意生身 故得善逝灌其頂
878 當見世間爲寂靜 此際其心亦寂靜
由是而登歡喜地 證諸地而得佛地
879 當於得起轉依時 應現猶如摩尼寶
爲諸有情作事業 則應現如水中月
880 當離有無此二見 及離二俱與俱非
行者超越於二乘 亦超越於第七地[注259]
881 內自證義得能見 地地如實得淨治
離外且離諸外道 爾時,應說是大乘
882 當由分別成轉依 即離於死及壞滅
解脫法門能廣說 說爲兔角摩尼寶[注260]
883 由於理而成繫縛 由繫縛而成立理
但當依止於彼理 更不分別於其余[注261]
884 此如眼與業及欲 無明以及觀修者
意{識}眼識與色境 如是可成汙染意[注262]
<大乘聖妙法入楞伽經、偈頌品>竟。
諸法因緣生 法亦因緣滅
是諸法因緣 佛大沙門說
注釋
166 上來二十六頌,即第三品92後半頌及93至117頌。
167 此爲诤論。下來即釋此疑。
168 此處‘理解’,梵爲mati,通常譯爲‘慧’;‘價值’,梵爲sara,通常譯爲‘實’。說‘無世間種種境’,即謂墮入斷邊。
169 此即所謂‘一切法自顯現’,爲甯瑪派重要教法,亦即‘唯心自現’、‘唯心自見’,不同‘一切唯心造’,更不同‘唯識無境’,此即本經所說之主旨,亦即如來藏顯現爲藏識時之境界。
170 yoga,即與教法相應之觀修。
171 此句依魏譯。
172 名義namin,即依名而有之概念。下亦譯爲‘所名’。
173 唐譯‘名義皆舍離,此是諸佛法’,誤。魏‘此惟是可覺,名名不相離’,與梵本同。梵本此頌當有誤刊,故甚爲難讀。
174 此即第六品5頌,此頌插入此間,恐有誤置,以639頌實承638頌而言,故不宜間斷。或者,以‘五法’、‘三自性’等亦爲‘名’與‘名義’,故附加入用以提醒讀者。
175 能造bhuta,指四大種;所造bhautika,指大種所造色。
176 自性相svabhavalaksana,即遍計、依他、圓成三自性相。計圓成自性相爲實,非本經所許。
177 此可參世親«三自性判別»(Trisvabhava-nirdesa),由遍知而悟入遍計自性相。
178 四宗,即說有因生、無因生、亦有因亦無因生、亦非有因亦非無因生。
179 上來七頌,即第三品62至68頌。
180 ‘一尋’依舊譯,梵文爲vyana,即雙臂平伸之距離,恰相當於身長。
181 著於四句,即有四種壞滅;落於二邊,即有二種分別。
182 梵本此句歸入下679頌。但此亦合理,可視爲大慧應聲而答,然後祈請,此則更爲生動。今依舊譯分頌。
183 abhisamayacarya,於三摩地中之現觀境界,今姑譯爲‘觀行處’,唐譯爲‘證所行’,魏譯爲‘證法’。
184 sva-karana建立爲‘生因’之‘自因’。
185 手。
186 帝釋。
187 無生不異於色。
188 samkalpa總分別;vikalpa別分別(◉唐譯爲‘分別’)。別分別指由各識別別與意識相俱而起之分別,如眼識分別色等,故亦可譯爲‘識分別’。
又,‘遍分別’即‘遍計’。
189 所爲prayojana,可譯爲動機、目的,此依唐譯。
190 梵本此頌後半混入下694頌,今依唐譯,移入此處。
191 道場mandala,又可譯爲‘壇場’。本尊壇場則譯爲‘壇城’。
192 不如理因visamahetu,舊譯‘顛倒因’。
193 此處‘智’爲意譯,原作‘聖種性’。唐譯,此句置於705頌末。
194 說‘無生’,非立無生爲宗,一成宗義,便即分別,因行者於觀修時,先立無生爲抉擇見,已墮入分別。
195 時隔kalantara,壞滅pradhvasta,勝義paramartha;遞遷itaretara,此可參閱第三<無常品>說八種無常。
196 此即第六品3頌。
197 轉起pravartaka,依梵文義,指相順應之轉化,故與‘相違’義相對,故此句亦可譯爲‘安能順起色成有’。
198 頌末二句,唐譯爲‘分析於諸色,唯心無所造’,與梵本異。應從梵本。由‘現法’生起,故‘色是心’,諸色不可分離,故‘非所造’,此無將色法分析至極微義。現法,梵vartamana。
199 此說由‘阿賴耶’生八識。唐譯爲由藏識生八識(‘皆因藏識生’),即不合理,因藏識亦在八識之內。魏譯‘生死虛妄生’,即將‘阿賴耶’譯爲‘生死虛妄’。今甯瑪派尚有阿賴耶生八識之說,詳見«淨治明相»(拙譯改題«甯瑪派次第禅»,收«甯瑪派叢書»)。
200 此同627頌。
20l 此即說如來藏境界,故與藏識(心)和合,與大智共住,即爲智境(智者內自證境界)。唐譯‘清淨真實相’,可商榷,因未能顯出由清淨始證實相之義。
202 唐譯,頌730與731次序互換。
203 上來諸頌,討論識法。於四重緣起中,識依‘相依緣起’而建立,即識恒與外境相依(此外境不只是心外的世界,自心他心行相亦說爲外),由是識即不能離於色聲香味觸法等(經中統名之爲‘色’),若不明其落於‘相依緣起’,則於中有境界及於無色界,必然仍建立之爲唯識,此即上來諸頌之所破,此破不明‘唯識’之局限。
204 諸根刹那刹那生滅,故與諸根和合之識,於此‘刹那刹那’不取境。吾人見取境無中斷,則如電影鏡頭,一格一格中斷,由‘相續’而令人覺爲不斷。說‘刹那爲性相’,即說‘刹那刹那生滅’。—此即觀修‘念念分明’。
205 ‘非無間生’即說‘生滅同時’,前者爲識境,後者爲智境,故不可說爲‘隨生隨滅’,若落識境則動分別。
206 asti,或譯爲‘有’,依梵文義,此‘有’由取得而有,故譯爲‘得’。
207 直譯爲長行,則爲‘故作無差別說’,由是唐譯爲‘聖者無定說’,似欠妥。無差別anirdh arya。
208 740及741頌,諸譯家有甚大差異。相異之關鍵在dana(布施)一詞。魏譯順從梵文,仍譯爲布施(‘施’),唐譯則因頌中有upadana(能取)一詞,故將dana亦解讀爲upadana,由是遂成差異。茲錄出以資比較—
魏譯:‘一中有施法,異中亦如是。共心中一體,意識能覺知’;‘若施是心者,心數(心所)是名字,云何離能取,分別於一異。’
唐譯:‘或計與心一,或與意等異,一性有可取(能取),異性有亦然’;‘若取是決了(決定),名爲心心所,此取何不能,決了於一性’。
魏譯雖未完全符合梵本,但頌義則完整,唐譯無句中主名,故被計爲‘與心一’,‘與意等異’者,究爲何耶?此可謂懸而未決,依猜度,此應即指‘能取’。
然而鈴木大拙雖依唐譯(將dana讀爲upadana),卻將主名定爲‘我’,如是。‘與心一’而‘與意等異’者即爲自我,彼之英譯,可譯如下 (括弧內爲钤木加入之字句)—
740 {有人遍計自我}與心爲一,{別計}與意等相異,能取存在於一中,亦存在於異中。
741 若決定爲能取,心與心所爲名義,則如何因能取即由一可成決定?
不過,鈴木對自己的翻譯亦沒有把握,所以加一條腳注說:‘未明’ (This is not clear)。同時說,與此相關的一些頌文亦難明其義,可能是後人加入。
安井廣濟的日譯,則依梵本,仍譯爲‘布施’,但譯意則與梵本有大出入,他的翻譯,可譯如下(加?者,即表示其原文意義相反)—
740 布施,於同一性中存在,於別異性中則不存在(?),心與之同一,意等與之別異。
741 心與心所爲布施之名,由於能取而成分別,爲何此時能將之理解爲同一性(?)?
將四譯比較,可謂情況混亂,今試一述譯者本人的看法。
與鈴木大拙相反,譯者認爲本節頌文爲流傳已久的古頌,根據歐美學者近年的研究,«入楞伽»的結集時期雖晚於«般若»,但許多頌文則口口相傳已久,Nancy McCagney在其Nagarjuna and the Philosophy of Openness(Rowman & Littlefield,1997)(«龍樹與空»)一書中,指出«中論»有五處用«入楞伽»經文及偈頌,由是證明西元二世紀前,本經雖或未成結集,但頌文卻已流傳,其實«中論»用本經偈文的地方,尚不只其指出之五處,如本節頌文,即與«中論»第十<觀然可然品>有關,下來即將指出。譯者已說,偈頌實爲行者觀修時之抉擇—觀修—決定,是故偈頌即未結集亦可流傳。
此二頌,即爲修無上大乘行人對唯識之抉擇,相當於«中觀»第十七 <觀業品>對小乘之抉擇,同爲對‘業’作觀察之偈頌。
頌文說‘布施’,不過舉布施爲例,用以說業,所以下來第743頌,即說有取、業、生、業用四種與業有關之法。
唯識說‘業’,建立‘有漏種子’,此分爲二,一、名語種子;二、業種子。名言種子又分爲二:1、表義名言種子,即意識緣‘表義名言’而生之種子,其相爲意識心心所相,其成立則爲意識見分取境,熏生於藏識(心)之中。2、顯境名言種子,即由前七識心心所(此即頌文中所說之‘意等’)見分起了別外境作用時,熏生於藏識中之種子,可成爲見分與相分種子二者。業種子者,由與意識相應之‘思心所’熏生‘自思種子’於藏識之中 (彼又有兩種功能,茲不詳說)。
由是,無論何種種子,皆熏生於藏識中,則—切業(思想、語言、行爲)即可說爲與心(藏識)同一,而與前七識心心所(意等)相異,因彼僅起熏生功能,既熏生已,即了無瓜葛(例如,不能說‘思心所’中有意業存在),若明上來所說,即明此二頌所言。
頌云,無論計布施(業)與心同一,或計其與‘意等相異’,是都成立此業爲有(存在),此不應理,因佛說爲非有非非有(<觀業品>即詳明此理)。
741頌初二句爲诤論,若诤之,業之有,爲名言有(非實有),此即心心所法(如前說前七識心心所等)。然而若加抉擇,此亦不應理,此‘意等’心心所,實爲‘能取’(如取名言與取外境),此‘能取’云何不能決定其爲與心成同一?此即謂,由‘能取’而成者(種子)可與心同一,而‘能取’本身反而不能與心同一;複次,其所成者又與‘能取’不同一,此即成疑問:
故上來二頌,實抉擇唯識,下來更作抉擇,而立‘意等’爲‘客塵’(雜染),如是即明如來藏義,是爲觀修之決定。
209 有取sopadana,即取而成有,故前人有時亦譯爲‘妄取’,有取、業、生、業用四者,有能取所取關系,此如火有能燃(火)與所燃(薪),但成立業之能取所取,與火喻有似而實不相似,何以故?彼爲同時(參龍樹<觀然可然品>),而有取與業、業與生、生與業用等,實不同時,故由前七識心心所成立業等種子於藏識中,無非爲建立宗義之施設,並非作業之實相。
又,唯識則不能說爲‘無所取’,因有能取必有所取(如火有能燃必有所燃),是則如何能由‘無所有’而說‘我’。
此即742-743二頌義。
210 此明智境非是識境。
211 常人執‘我’,必執五蘊而非唯執識,故觀察五蘊即爲直截,若依唯識所建立而作觀察,‘人我’不得無執,除非又另作建立以爲補救,補而又補,非觀修之所宜。
212 藏garbha,即‘如來藏’之‘藏’,如來藏爲智境,故無第七汙染意與‘我’。
213 由此即知近人謂‘如來藏’即爲‘我’義,爲開引執我外道而建立,此說實不應理。
214 成爲能取,是即識境;離邊無邊,是即智境,故判如來藏爲‘真常’或謂如來藏思想不成體系,皆落於識境以判別如來藏。本經說現證如來藏諸頌(如752頌,說佛爲無漏智),從未見有人提及以說如來藏,足見宗派成見亦可成爲增損。
215 此爲請問,下頌則爲答頌。
216 唐譯‘猶如彼淨衣,而有諸垢染’,可商榷,因未能顯示外加汙染得受清洗之義,此爲理解如來藏之要點,若雜染爲本然(心之本質本然爲染),則根本無佛可成,以必無涅槃故,正唯因其爲‘客塵’(外加之雜染)然後始可說離垢,是故否定如來藏,即等如否定有情可以成佛。
217 由頌可知,說如來藏,絕非作一施設用以開引外道,此即,非施設一‘我’,令外道接受,實爲開示外道,何以本初明淨心能計爲‘我’。明此理,即能抉擇‘無我’(離‘我’之過)。
218 由757頌至此,共六頌觀五蘊,與上節觀修相應,上節抉擇唯識,說須觀察五蘊而非觀察於識,故本即說如何觀修五蘊。六頌皆說由識境求‘我’,故不可得,然此‘我’實非無有,唯於智境中顯現,此即如來藏境界,由是引出下節763以下諸頌。智境中之‘我’,不可持識境中‘我’作理解,二者完全不同,一爲法能相(虛妄分別),一爲法性能相 (都離分別),若但持名言‘我’作理解,即不識如來藏。
219 本經受人誤解者,即由於此種說法,彼持名言者,即謂如來藏成立一實我、真我、常我,是故非佛說,此誤解由執著名言而起分別,亦由於根本不識觀修。本經層層次第觀修,先抉擇唯識,再抉擇五蘊,已明說爲離成立‘我’之過失,故此二種觀修,實已令行人離於識境。然後說及智境,於智境中若然無有‘我’,則一切功德壞滅,本節觀修即詳明此理。然而立此真實‘我’,實安立一內自證智境界,非爲安立一如識境中之‘我’(名言我,由虛妄分別而成之我)。由頌文即知,此‘我’都爲境界(道次第、自在、神通、灌頂,三摩地等無非境界),非識境所立之五蘊我,亦非心心所。由是下764頌,始明說否認此‘我’者實持分別 (如名言)而作否認,非持觀修境界作否定—此即今日之情況。
複次,若言不著於實我,何以又用‘我’此名言,是則須知,此‘我’實爲觀修者隨順‘內自證智境界’而建立,既爲內‘自’證智,當然即應隨順識境,相應說之爲‘我’,是故若認爲如來藏之‘我’爲非佛說,則亦當認爲內‘自’證智爲非佛說,是則說佛自證智境界之«入楞伽經»即成毀滅,此即764頌所言之‘破壞者’(vainasika即斷滅者)。
220 鈴木大拙謂此頌及下來數頌,似違反佛‘無我’義,不知目的何在,此見解當爲否定如來藏者贊同。實質此成立‘我’,即成立內自證智境界,外道所否認者即此,故頌文說‘燒盡外道諸過失’,故對此頌及下來數頌,必須離名言、離識境以理解其‘我’,亦即須離分別,此義於上二注文中已說。
221 此即喻內自證。
222 無智者唯見識境,故不可得;智者見自證智境,故爲解脫。
223 迦旃延,Katyayana。
224 此即謂釋迦實於色究竟天中成佛。
225 真如即智境,智境顯現爲識境,故說爲無我、如幻等。於智境中,無此種種分別。
226 此如«大般涅槃經»卷36,有納衣梵志與釋迦诤論,彼言:‘如瞿昙說,因煩惱故獲得是身,若因煩惱獲得是身者,身爲在先?煩惱在先?若煩惱在先,誰之所在,住在何處?若身在先,云何說言因煩惱得?是故若言煩惱在先,是則不可;若身在先,是亦不可;若言一時,是亦不可……’,此即由先後同時以計因果。
數論師執因中有果,即計因先;勝論師執因中無果,即計因後,說因中有果無果,或說因中非有果非無果,即計爲同時,計因先者喻如虛空;計因後者喻如瓶;計同時者喻如弟子。
227 諸佛非由有爲法所作,是即離一切因果;然其所具三十二莊嚴相,卻爲轉輪王自性相,是即落於因果(轉輪王相由業因而成),不過。佛卻非因嚴相而名爲佛,此又離因果,是故以佛爲喻,非有因果,非無因果,故不得由先後同時而作遍計。
228 內自證智見爲智境,諸見爲識境,此回應上來二頌,因果爲識境,離因果而不離因果則智境。
229 梵行brahmacarya,清淨行。
230 釋迦Sakyas;毗耶娑Vyasa;迦那達Kanada;梨沙婆Rishabha;劫比羅 Kapila。
231 婆羅多Bharata;般荼婆Pandavas;鸠羅婆Kauravas;羅摩Rama;冒狸(王)Maurya;難陀Nanda;毱多Gupta;蒭利車Mleccha。
232 此采婆羅門教說,一劫(kalpa)有四時(yuga),一、圓滿時(krtayuga);二、三分時(tretayuga);三、二分時(dvayuga,dvapara);四、爭鬥時(極惡時kaliyuga)。
233 釋種Sakya;悉達多Siddhastha;毗紐天Vishnu;毗耶娑Vyasa;大自在 Mahesvara。
234 世間主Prajapati;善慧Vasumati(◉魏譯善才、唐譯具財);離欲勝者 Viraja-jina(◉魏意譯爲‘離於諸煩惱’、唐譯‘離塵佛’)。
235 瞻波國Campa;月種Somavamsa;月藏Somagupta。
236 達摩Dharma;儞佉梨Mekhala。
237 迦葉Kasyapa;拘留孫Krakucchanda;拘那含Kanaka。
238 唐將‘三皈依’誤爲‘畜三衣’(‘惟畜於三衣’),此不可能爲譯者之誤,必爲傳抄之誤無疑,抄者不明‘三依’,於是改爲‘三衣’,複改成‘畜三衣’,故於唐譯,須於此等處小心。
239 受者如風,即有所止;施者如地,即無別異,是皆爲一而非多。
240 波爾尼(Panini),«聲論»(Sabdanetri)作者;足目(Aksapada),«正理經»(Nyaya-suma)作者;木曜(Vrihaspati,魏誤譯爲‘太白’,太白爲金曜),不詳。
241 婆離Balin,依唐譯。
242 青蟻Valmika;赤豆Masuraksha;側僻Kautilya;馬行Asvalayana,皆依唐譯。
243 步多Bhutanta;五髻Pancacudaka;口力Vagbaliratha;聰慧Medhavin,悉依唐譯。
244 上來六頌,即第六品12至17頌。
245 勝性有三德。古譯爲輕光(sattava)、動持(rajas),重塞(tamas),如空大及火大爲輕光;風大爲動持,地大水大爲重塞之類。參注155。(上說見真諦譯«隨相論»)。
246 取有astitva,由能取而成有;由得而有。
247 教說agama。
248 道marga;諦satya;見darsana。
249 此句意譯。唐譯‘及分別諸取’。所以意譯,即爲藉此明顯觀修時之抉擇與決定,此中‘離能取中取我’,即種種抉擇,我‘無非石女兒’即是抉擇後所生之抉定。
250 梵作‘有爲與蘊’,唐譯將‘有爲’譯爲‘行’,可從。下頌同。
251 參第六品9頌。
252 有情我sattva-atman。
253 象臥Hastisayya。
254 上頌及本頌,破順世外道。
255 第七末那識(汙染意),由阿賴耶生起,非由藏識生起,詳見«甯瑪派次第禅»(«淨治明相»)。
256 此處指意,非指意識。
257 唐譯‘因彼而緣彼,而生於余識’,是以‘余者’爲識,似可疑,應指一切法。
258 故如幻等喻,亦不可執,此即大中觀與中觀之差別。中觀家由幻夢喻認知空性,故即對喻取著,由是落入空邊。
259 離四邊爲大中觀見,此即說離四邊。
260 兔角喻非識境;摩尼寶喻智境。甯瑪派教法,行者由識境入非識境,然後得入智境,此義亦見於龍樹«法界贊»。安井譯缺此頌。
261 此處有二名相,grantha及yukti。唐譯前者爲‘教’,後者爲‘理’,譯云:‘教由理故成,理由教故顯,當依此教理,勿更余分別’。魏則分別譯爲‘結’與‘法’,(鈴木大拙誤以爲其譯yukti爲‘相應’),故譯云:‘如依結相應,依法亦如是。依相應相應,莫分別於異’。鈴木大拙依唐譯,安井日譯亦大致依之。
鈴木有長注?謂魏譯不可解(not yield any sense),因其認爲‘結’與‘相應’二義實難聯系。然而此實由於其誤解魏譯,魏譯並非不可解。魏譯意云—結與法二者,法依於結而相應,結亦依於法而相應,但須依此二相應(相應相應),而勿更依其余。
按,grantha意爲‘繫縛’(故魏譯爲‘結’),依頌義,即謂一切‘理’皆由繫縛而生,以一切理皆落於識境故,由是,理即與繫縛相應 (如);其後由已成立之理,又生繫縛,故此繫縛亦與理相應。由於智境必須藉識境始成顯現,故智境必須落於名言與分別始能表達,由是‘理’亦非不許安立,但依與繫縛相應之理,而非依繫縛,此即行人之抉擇。依此義,姑譯此頌如是。
262 唐譯缺此頌。
頌義云:眼、業、欲,無明與瑜伽者(yogin)之關系,有如意識與意 (汙染意,末那識)之關系。意識,眼識、色境,爲本然,但若加分別,即成汙染意,故眼等爲本然,觀修者不加以分別,是爲觀修,若加分別,即汙染。
此爲大中觀之觀修教法,亦即住於心性、住於法性、住於平等性,無分別而現證三自解脫,此理亦見於«入無分別總持經»。
又,魏譯於此頌後,尚有偈云:
佛說此妙經 聖者大慧士
菩薩摩訶薩 羅婆那大王
叔迦婆羅那 甕耳等夜叉
天龍夜叉等 乾闥婆修羅
諸天比丘僧 大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