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論卷第七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三十四函 總第部1720胡吉藏撰
信解品譬喻義
光宅師為九譬:一者父子相失、二者父子相見、三者喚子不得、四者喚子得、五者教作人、六者付財、七者知子志大、八者委家業、九者得家業歡喜。評曰:此譬難明,備含眾意,不可就文說之。今當廣序,其相有十四條,此喻可領,上品自明也。
第一定譬多少。若就義意始終論之,便有十恩,即成十數,如前釋也。二者就文及教意,凡有八譬:一者父子相失、二者父子相見、三喚子不得、四冷水灑面、五喚子得、六付財密化、七陶練小心、八委家業也,然此八譬總攝一化始終略盡也。父子相失譬者,昔曾稟大教而背化流浪五趣,子失父也。從背化已後求其大乘善機不得,父失子也。父子相見譬者,從背化已後大機應發當悟一乘,子見父也。見子機發堪受大化,父見子也。喚子不得譬者,初成道時大機未動,不堪受一乘化也。冷水灑面譬者,初成道時但堪受人天教,為瞽龍及提謂等說三歸五戒也。喚子得譬者,趣鹿苑為說出世二乘教也。付財密化譬者,大機遠動,命說«波若»辨菩薩行,密排其小執、潛開其大心也。陶練小心譬者,文云「復經少時」,即是從«波若»已後諸方等經廣說菩薩行門、具現大士神變,令稍鄙小情、欣慕大道,如«淨名»等經迦葉自歎也。第八委家業譬者,心漸通泰小心遂移,為說一乘入佛知見也。故始終委具此八。但冷水灑面,喚子不得譬中通明之也;陶練小心,經文既少,屬家業攝,故但六譬也。今以文義詳之,進宜應八辟、退有六譬,不應開為九也。
問:何故無教作人譬耶?
答:教作人猶是喚子得耳,即是鹿苑時事,更無別教,故不應開為二也。
問:若教作人譬屬小乘化得故合為一者,付財譬屬大乘化,亦應不別開為一也。
答:付財譬進未及一乘、退復非三藏,既是別教復是別時,宜開為一也。喚子得與教作人,無有二教亦無二時,不應開為兩也。
問:知子大志譬、得家業歡喜譬,何故不取耶?
答:此並屬一乘化得中之枝流,故不應開也。又責曰:若知子大志及得家業遂開為二譬者,喚子得中亦有知其小志,何不開耶?故應觀其義類,不可隨取片文也。
第二明領前不領前。
問:經師皆言後譬一一領前,如前次第。是事云何?
評曰:是事不然。若依前次第,但有前次第、失後次第。若都不依,前不名領解。以文義而詳,具二意也:一者就今譬自有次第者,子自序始終但有三時:一幼稚時、二失父時、三還歸鄉時,此三攝譬盡矣,初學大乘謂幼稚時,背化起惑名失父時,變迷從悟為歸鄉時也。就第三歸鄉時中復有三時:一者去家遠時,如向國;二者去家近時,如至城;三者至父舍時。初喻悟理猶奢,次悟稍近,三與理交接也。於第三時中復三時:一初見父不識時、二不受父教時、三堪漸誘引時。第一喻後得悟理,如見父;初無大機,如不識父。次喻以無大機,不受大化。三喻既有小機,堪受小化。第三時中復有三時:一受雇除糞時、二領受財物時、三知是父子時。初喻稟二乘教時,次喻聞大乘教時,三喻聞法華時,«攝大乘論»云「乘有三種:一者二乘、二者大乘、三者一乘。」與此三符會也。若別開此三時則成十譬:一幼稚譬、二失父譬、三遊行還歸鄉譬、四至城譬、五至舍譬、六不識父譬、七不受父教譬、八傭作譬、九領受財物譬、十知是父子譬。次就父序譬意,凡有九種:一生子幼稚譬、二失子譬、三覓子不得譬、四不廢家業譬、五見子便識譬、六喚子不得譬、七雇子除糞譬、八者付財譬、九會天性譬。此九即是次第。宿世始為說大乘,為生子幼稚也。背化起惑,名父失子。遍求大乘,善根未成,謂覓子不得子。雖善根未成,而諸菩薩道緣已熟不可背化,名不廢家業。見其大機當發,識其曾受大化,名見子便識。初未堪實化,名喚子不得。但堪權誘,如雇除糞。大機遠動,故命說大法,如付財。道緣已成,須會天性也。
問:初明八譬、次明六譬、次明十譬、後明九譬,以何因緣有四種釋耶?
答:皆有義也。初就一化始終具有八譬,次就正譬但有其六,後據子自序始終故有十譬,次就文意但有九。前二父子合論,後二父子各辨。以經意多含,非片言可盡。如«釋論»、«攝大乘論»等,釋一經文多有復次。又身子聞說一偈知其千義,目連止了五百,故一句之中具含多義也。若領上者,父子相失領上總譬,總譬雖有六義而不出能化所化,故明父子相失即領總譬也。又見火譬中明父子相失,如云「汝諸子等先因遊戲來入此宅」,即是子失父義。子既失父,即是父失子也。若爾,父子相失可兼領二譬意也。父子相見譬、頭上見火譬,但上明見火,正是法身地見,故云「是時長者在門外立」,〈方便品〉亦然,故云「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謂法身地見也。今云父子相見者,可就本迹二處明之。一者未垂迹時在法身地,眾生大機動,扣於法身,名子見父;佛於法身地見大機動,名父見子。若爾,從其父先來求子,不得此中即含子見父、父見子義也。二者就迹中而言,初成道時見其大機當發,名父見子;中止一城踞師子座,爾時始明父子相見。若爾,父子相失及父子相見二譬,相帶領上見火譬也。喚子不得,領上救子不得。喚子得,領上救子得。委家業,領上等賜大車也。冷水灑面,領初成道時說人天教。付財,領佛說波若教。此二譬來者,在昔聞猶未悟,因今悟昔,不領上六譬也。不領不虛譬者,既領一化大宗,方悟佛屈曲恩深、崎岴德重,乃患慚之不足,豈敢疑佛虛哉。又如此而悟,即是總領不虛旨也。
第三明三化。三化者,初一往化、二隨遂化、三畢竟化,此三化攝八譬也。一往化者,過去為說大乘也;二隨遂化者,從背化已後流浪五趣,菩薩隨入生死而教化之;三畢竟化者,從父子相見,如悟一乘受記作佛得不退轉,謂畢竟化也。又初說人天乘為一往化;為說二乘乃至«法華»之前四十餘年隨遂不捨,謂隨遂化也;三說«法華»得記作佛,謂畢竟化也。又初說二乘權誘為一往化;眾生遂保執而住不更進求,如來終不捨之,或令自說大法,或聞他說大,謂隨遂化;至法華時方得了悟,為畢竟化。又初說大乘波若教名一往化;從«波若»已後歷聞諸方等經,為隨遂化;終悟一乘成大果實,如秋收冬藏,為畢竟化。又今唯為說«法華»為一往化;從此已後乃至十地常教化之,為隨遂化;至金剛心等覺地時,化令得妙覺地圓滿,謂畢竟化也。又結僧那於始心,名一往化;於其中間種種化之,為隨遂化;得佛方息,為畢竟化也。
問:何故須立三化?
答:初明父子相失,後忽然相見,似無因緣,是故須立三化也。
第四明三世。八譬中初父子相失是過去世事也。從見大機當發,一生應悟,法華記作佛。始於頓止一城、竟第八譬,皆是現在時事也。
第五明本迹。一往八譬皆是迹中事耳。如來久已成佛,昔示同沙彌為說大乘,乃至今日中止一城,亦是方便成佛。是以八譬皆為迹也。但父子相見都有二本二迹:一者法身見諸菩薩大機已成,故示為舍那以化之,中止一城、家業不廢即其事也。二者舍那成道時,見諸子唯有小機無有大機,故垂為釋迦以化之,脫珍御服著弊垢衣即其事也。
問:若爾,法身地具照二機、雙垂兩迹。
答:亦得如此。但今欲明二佛傳論本迹化大小二緣,故作此判也。
第六明因果。就本而言皆是果化,就迹辨者過去結緣。示沙彌之迹,但因而非果也。從中止一城,謂果迹。此二中間或因或果也。
第七明化得不得。若以悟一乘受記為得者,七譬皆是喚子不得,唯第八為得也。若就大乘化為得不得者,過去為沙彌時為說大乘即是化得,從背化已後為不得,至法華悟一乘為得。如〈譬喻品〉云「我昔教汝志願佛道」,此是大乘化得也。「而汝今悉忘」,此為不得。「我今令汝憶念本願」,為諸聲聞說«法華經»,為化得也。
第八明二教。從頓止一城即序長者豪貴自在、眷屬宗侍等。此領«華嚴»初成佛時舍那教聞化諸菩薩也。脫珍御服著弊垢衣,即是舍那之本;垂釋迦之迹,遍化二乘,竟第八譬,皆是領釋迦教也。
第九明世出世。冷水灑面說人天教,為世間法;從化子得,皆出世教也。
十第明大小。喚子得譬,鹿苑之教為小乘化;從付財竟委家業,皆大乘化也。此中無有三乘通教義。何以知之?教作人時但說二乘法,名三藏教;從«般若»已去,即付大乘法財,不復教二乘人作,故唯是大乘教也。若言«波若»是三乘通教者,付財之時應有通教三乘人作。
第十一明自他。般若教明自教,«般若»已後明化教。自教者,令聲聞人口自說大因大果,即以此法教之,可謂以彼口自言以教其心也。從«波若»已後,歷聞諸方等經,聞他說大令其得悟,故云他教也。
第十二明顯密。從«波若»至«法華»之前謂顯教菩薩、密教二乘,如付財之說,密示大法以為已任;法華教名顯教二乘也。
第十三明迷悟。自父子相失竟陶練小心,二乘皆不知是佛子為迷也;至法華時始得悟也。故下文云「我今得道得果,於無漏法得清淨眼。」爾前皆無眼也。
第十四廣上說。上有二章:第一五譬廣上昔迷、第二最後譬廣上今悟。
問:以何義故有此十四義耶?
答:此譬領釋迦一期始終教意盡,故作此十四條也。
 藥草喻品 五乘義 一音義
五乘義者,前序經一雨一雲大意者,教雖萬差終表一道,所表之道無二、能表之教亦一,但隨五種根情,故有五乘教異。既隨物說五則五乘皆權,五乘既權則以不五為實,以對破五病故以不五為實也。然五既不實則不五亦權,故凡涉名言皆非究竟,但為漸誘眾生故開五不五,至道寂寥何五不五耶?
問:若五乘皆是權者,前何故言二乘是權、佛乘是實,故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
答:義門各異。前就三乘判有無以明權實,正欲斥二乘病,故明佛乘實有、二乘偽無。所以然者,二乘人謂二乘及佛乘俱是實有,故作此斥之,以二乘是無故索,菩薩乘是有故不索。今明無五者,就正道望之,是法不可示,何曾有五與不五?言五不五者,並隨物說之,皆是權也。
問:道實非五不五,五不五皆是權者,何因緣故不索五耶?
答:若識道非五不五,而說五不五皆是權者,此人不索;不識如此權實者,亦有索五義也。
次論名義。
問:不應有五乘,但應為二:人天為世間乘,餘三為出世間乘。又應為二乘,佛為實乘,餘四是權乘。佛為第一義乘,餘四乘皆世俗乘,如«勝鬘»說。又佛為果乘,餘四為因乘也。又應為三乘:人天乘為下乘,二乘為中乘,佛乘為上乘。又人天乘是出三途乘,二乘是出三界乘,佛乘出五百由旬乘。又人天名為不斷煩惱乘,二乘名斷煩惱乘,佛乘非斷非不斷乘。不同凡夫故非不斷,不同二乘故非斷,如«淨名»云「不斷煩惱亦不與俱煩惱」,本不有故無可與之俱,今不無故無所斷也。此«法華»前大乘教及«法華»亦有此義,三藏中無此說也。又凡夫名不斷乘,佛名為斷乘。二乘亦斷亦不斷,望凡夫故斷少分,比佛故未斷也。通今昔也。又人天名凡夫乘,二乘名聖乘,佛名非凡非聖乘。又凡夫為有乘,二乘為空乘,佛乘為中道乘,大乘教意也。又凡夫為著生死乘,二乘為著涅槃乘,佛名無所著乘,亦大乘教意也。又應為四乘,如«勝鬘»四種重檐、四百億類洲、四大寶藏。故皆大乘教意,以大乘教別有大地能持四藏也。今何因緣故不二不三不四而立五乘耶?
答:實具上來諸義,即以此義攝五乘也。而今明五者,此是如來漸捨法門,故立五也。今採«華嚴.性起品»意以序五乘大意。如經云「三惡道苦謂惡道民苦,閻羅王苦則惡道王苦。」是以三途中皆是苦聚,欲捨此苦當修五戒,五戒因緣則得人身,故說五戒為人乘也。但人中鈍根短壽、樂少苦多,欲離斯事當修十善,十善因緣則招天報名為天乘。次云三界皆苦無常破壞,如燒鐵丸無可樂處,為脫此苦說聲聞乘。但聲聞之人從他聞法、居弟子位,外無相好、內智不深,獨靜山間無師自悟,福德利根名辟支佛,為說緣覺令捨聲聞乘。緣覺之人雖無師自悟而智猶未圓,經結習不斷,獨善自身、慈悲心薄,唯有佛乘最為無上,眾德斯備、結習永亡,自利已滿廣能度他,故說佛乘令捨緣覺。然昔欲示漸捨法門,故說五乘。稟教之徒不解佛意,遂保三乘皆是究竟也。
問:為五人說五、為一人說五?
答:具二義也。如恒河中七人具七、一人具七。
問:今昔說五云何異?
答:昔說五乘,二乘明未極、三已究竟;今說五者,如«華嚴»說漸捨法門。
問:上云«華嚴»敘昔意,云何言今說五耶?
答:今教敘昔教所表意也。
次論開合同異。
問:論明五善,«勝鬘»辨四藏,«法華»三草二木,云何同異?
答:五善者,人天為二善,二乘為一善,佛菩薩為二善。以人天五戒十善優劣不同,故開為二。二乘利鈍根為異,而智斷義齊故合為一。佛與菩薩萬行萬德因果昇降,宜開為兩。五善則開大合小,五乘則開小合大;四藏則合凡開聖;五乘則凡聖俱開也。此皆隨緣不同,不須曲會也。三草二木者,有人言:人天為小草,二乘為中草,外凡為大草,內凡為小樹,初地至十地為大樹。有人言:內凡為大草,初地至七地皆為小樹,八地為大樹。評曰:位義難明,今以合譬為正。合二草譬如前判也,合大草云「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名大草。既稱佛道,必應從外凡十信位至內凡三十心,此四十心皆是大草。所以然者,未得無生,植根猶淺,宜與草名。又既以二乘為中草,則地前四十心皆屬菩薩,故云名大草也。初地至六地名為小樹,七地已上名為大樹。
問:何以知然?
答:«釋論»判無生有兩位,一初地、二七地。晚見«法華論»亦云「初地無生,七地無生」,無生既兩,樹亦例然。
問:此經云何證七地為大樹耶?
答:«釋論»云「位居七地得無生忍,具六神通」,此經云「得神通力轉不退輪」,故相會也。
問:何以知初地如小樹?
答:論既云「初地得無上」,此經云「又諸佛子決定無疑」,無疑即是斷道,以地前煩惱未斷不得稱為無疑。又初果人擬菩薩初地,初果既斷疑,今初地亦爾。又«地論»云「初地名決定位」。此四處文皆相扶也。次論三草二木位次第義。人天為世間,故譬之小草。二乘為出世,故譬之中草,此從世至出世也。十信已上迴向已還,此四十心即是大乘,名為大草,此從小入大也。登地已上六地已還,名為小樹,此從凡夫至聖也。七地已上十地已還,名為大樹,此即從淺至深。斯則總攝凡聖、收羅大小,故有三草二木之譬也。
一音義。
問:經明「一雲一雨隨根受潤」,與「一音說法隨類異解」,此有何異?
答。有同有異。異者,雲雨來意,如說經因緣中辨之。今略舉二意:一者取無心而能普益、二者欲顯同一正道隨根成異也。一音者,欲明如來三密不可思議,凡夫二乘不能測度。所以然者,下位之人但以一音令緣同聞一,不能以一音令萬類異聞,唯佛能爾,故名口密不可思議也。
問:上來所明一音與一雨義異,云何復是同耶?
答:一雲一雨同明一教,但得隨根成異;一音亦為顯一道,隨類萬差。此無異也。
問:云何名為一音耶?
答:有人言唯一法身,法身不二故名為一。從一法身出音,以法身為名故云一音也。評曰:«大品»釋相好云「以一音報眾聲」,不明法身,故非解也。有人言:一時中竝出眾音,故云一音也。評曰:經但云一音,不云眾音並出,亦非所用。有人言:身為天竺之身,音為天竺之音,故云一音。評曰:佛能隨咄一音,非局天竺。又有人言:五音之中隨用一音。評曰:佛既託一方之迹、受一土之音,五音義通,亦非所用也。今所明者,此義多含,略明四種:一者依〈藥草品〉明一大雲普覆、一大雨遍洽,喻一乘大法音,故名一音。但大緣悟大,故稱於大;小緣悟小,小不稱為大,故一音之名主一大乘音也。
問:云何小不稱大?
答:如說大般涅槃而道成羅漢,«維摩經»廣辨淨佛國土而取證小乘,如是等皆是小緣聞大而不稱大,故一音之名正主於大也。
問:此經何故一音遍主大耶?
答:欲顯唯有一乘、無有五乘,故一音主大乘也。
問,何以知一音遍主大耶?
答:經云「一大雲一大雨」,故知主一大乘音也。二者如«淨名»所辨,明如來一音說法而萬類異解。
問:此據何一音耶?
答:既云佛以一音說法,即是佛音,佛音者一梵音。
問:何故主一梵音?
答:就一方化迹,託形天竺報得梵音,是以一音主梵音也。
問:此言何所出耶?
答:«毘婆娑»中作此說也。佛於鹿薗,以一梵音演說四諦,五人則聞人語說四諦,八萬天則聞天語說四諦,地夜叉聞夜叉語說四諦,故唱告之,如是展轉聞至于梵世,故知一音主梵音也。
問:為是梵天音故名梵音,如報得天眼故名天眼耶?
答:不爾。此是八種音中清淨最妙音名為梵音,非梵天音也。故«釋論»云「佛生人中受人法故是人音,又若是梵天音者人則不聞。」故知非也。
問:«釋論»云「小乘法中無不可思議,如六十劫說«法華經»謂如食頃。」云何三藏中明以一音說法隨類解耶?
答:小乘雖無六十劫說«法華經»不可思議,有餘五不可思議,謂佛力龍力等。今一音說法,即是明佛不可思議也。次言一音者,不必但局梵音,如來隨吐一音能令異類各聞,故名一音也。又一音者,人聞即人音、天聞則天音,非人非天也。以是天人音故名為多,以非人非天故名一音。乃至聲聞聞小、菩薩聞大,而音非大非小,故名為一也。
問:人聞則人音、天聞則天音,而音非人非天者,亦應一緣聞則音一、多緣聞則音多,而音非一非多也。
答曰:然也。
問:若爾,音緣聞則音,非音緣聞則非音。
答曰:亦然也。是故經云「同在一座,有人聞佛說法、有人見佛默然。」如肇師云:「心生於有心,像出於有像」,即其事也。
問:若爾,前何故言一音耶?
答:正為下位之人不能以一音令萬類異解,歎佛能爾,故明一音也。
問:云何但說一音令萬類異聞?
答:«華嚴»前後略明三事。一者明佛能出眾生數等音,餘人不能爾,唯佛獨能,故佛不思議。二者佛能於一音中並出眾生數等音,故一切眾生各有所聞。此明餘人不能於一音中出一切音,佛能爾也。三者一音說法能令一切各有所聞,亦不分一音以為多音。餘不能爾,唯佛獨能。若爾者,具三種義,不可局之以一。此三皆是顯佛口密不思議事,口密既三,身亦如是。
問:«華嚴.性起品»云「大梵天王以少方便,大千眾生皆見己身,亦不分身。」若爾,餘人亦能,何故唯佛耶?
答:彼唯局大千,如來普周法界。彼則有心所作,如來無心化物。又菩薩眼入三昧、耳出正受,觀眼無生說空非有,彼不能爾,何由及佛?
問:此四種辨一音,今昔明之以何為正?
答:通皆具也。但有唯一乘音正在今教,餘三通今昔也。
問:佛有二種光。一常光,初生至滅常自有之,即丈光相。二非常光,隨時示現。一音說法令萬類異解,為是常音、為是示現?
答:八十種好中云「以一音報眾聲」,若爾此是佛常音也。
問:一音說法有幾事耶?
答:依«淨名經»略明三種。一者佛隨吐一音,萬類異解,六道眾生皆謂佛各同其語也。二者但說一法,隨義普行,好施者聞施、好戒者聞戒,各蒙利益。三者明說事是同而欣憂兼發。此有二事,如說一苦法生四種心,有人聞苦生怖畏、有人聞苦欲脫之故生歡喜、有人聞苦心生厭離、有人聞苦實知是苦斷於疑心也。二者聞四種法生四種心,如聞三塗苦則怖、聞人天妙樂則喜、聞不淨則厭離、聞因果則斷疑。兩義中前意正也。
授記品 明授記義
 論曰「十種因緣為二乘授記」,如前說。
問:若此經明授記者,何故«淨名»廣破授記?又«思益經»云「願我生生不聞授記名字」,«大品»云「若住阿鞞跋致及授記,皆是戲論」,今何因緣故明授記耶?
答:不相違也。菩薩之人言有記可授、有人能受,則是人法之見。為破此病,故言無記。二乘之人謂不得記,但菩薩得記,為二乘人故明授記。此是各各為人門也。又有二諦,為世諦故明有記,為第一義門故說無記,二言皆實也。又經明無記者,此辨記無所記;今明記者,此是無所記故名為記,«般若»明無所得即是得,以是得無所得也。但授記有二種、三種、四種、六種、九種、十種。
二種者,有八種二。初明通別二。所言通記者,如〈法師品〉說「若佛在世及滅度後,聞«法華經»一偈一句,一念隨喜皆與授記。」所以然者,唯有一乘無有餘乘,故無異路必得作佛。二者別記,謂於佛前別授劫數之記,如三周說法三根人得授記也。第二二種者,一正因門授記、二緣因門授記。正因門授記者,如常不輕菩薩說,四眾皆當作佛。然此四眾未有信一乘心,但身中有佛性必當作佛,«法華論»釋〈常不輕品〉「一切眾生實有佛性,故當作佛」也。明緣因授記者,如〈法師品〉以信«法華»即是緣因。所以但明此二,佛性者然果,得生唯有二種:一正因、二緣因。如乳有酪性,要具二因:乳為正因、燸等法為緣因。眾生有佛性亦具二因:一者眾生是正因、二者假信解等法以為緣因。是以«法華»但明二因也。«攝大乘論»詺緣因為引出因,即是了因也。緣正二因授記廣狹者,正因則廣,善惡等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正因義廣也;緣因但取有信解心方乃得佛記,故狹也。
三者遲速二種,«大經»云「若有眾生宜聞速記則授之以速,宜聞遲記則授之以遲。」
問:此遲速為是實記、為是權記?
答:具二義也。一者實記,以佛見其積行已久,成佛不奢,故以速記;照其積行未久,成佛猶奢,故與遲記。二者權記,見此眾生聞佛道長遠、久受懃苦,生退沒心,為授速記,聞速記故,精進勇猛修行趣佛。如人知去家不遠,力步而進也。二者有人聞速記則謂佛道易得,便起輕心生於懈怠,為此人故與其遲記,令貴佛道使懃精進。
問:實記可有實益,虛記應無實益。
答:如來實記亦有實益,虛記亦有實益,以皆益故,皆是實也。
四者約授記人,凡有二種:一佛授記;二菩薩授記,如常不輕菩薩授四眾記。
問:常不輕既是菩薩,云何乃授佛記?
答:菩薩不得授劫數成佛之記,得授通記,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又無有餘乘唯一佛乘。然道理推之得授佛記,乃至凡夫知有佛性一乘者亦得授他記也。
問:何故授劫數起唯是佛耶?
答:成佛事大,非是佛果無以授之。又成佛必須佛授。所以然者,成佛必須見佛性明了、法身顯現,十地已還見佛性未明、法身未現,故不得授見性明了、法身顯現記也。
問:如十地菩薩知他未來一劫乃至十劫成佛,何故不得授其記:汝過十劫當成佛耶。
答:雖知成佛久近,亦不得授之。但成佛事大,必前佛後佛相傳,須佛授也。
五者二世授記。自有佛在世為其授記,自有懸授佛滅度後人記。如〈化城品〉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生在餘國,聞«法華經»得成佛道」也。六者今昔二種。昔但授菩薩作佛記,未授聲聞記;今亦授菩薩,亦記二乘。七者善惡二種授記等。不記調達惡人,今始記之。八者男女現成佛不現成佛記。昔明女人不得現身成佛,今記現身成佛,如龍女等。
次明三種授記,«釋論»云「有人自知得記,他人不知;有他知得記,而自不知;有自他俱知也。」真諦三藏翻«攝大乘»明三種授記:一當得記,從外凡至十迴向當得佛;二加行記,初地至七地增眾行;三圓滿記,八地至佛地。又有三種:一時節記,三十四阿僧祇劫;二修行記,謂修十度;三究竟記,至於萬德。初又有三:一遠因記,外凡至十行去佛遠;二近因記,十迴向已上去佛近;三至得記,初地已上得法身理也。次修行記亦三:一下道種,謂十信;二成就,即三十心;三解脫,初地已上也。次究竟記有四:一化主、二處所、三大眾、四說法也。三藏又出«中阿含»及薩婆多義,明凡欲至佛要三僧祇行行。初僧祇行,行猶退,為小乘,曰不定位;次二僧祇行,行不退,曰定位;三僧祇斷見思惑,堪受記。今未詳此釋。與«釋論»及舊出小乘義不相應也。次明四種授記,出«首楞嚴經»及«釋論»,猶未見經本,可更看經文揀之。及«釋論»有四:一未發心授記;二發心授記;三不現前授記,亦名密授記;四現前授記。未發心授記有二種:一者昔是具縛眾生,都未預五乘善所攝,而佛懸記其未來成三乘果。如«釋論»記鴿鳥事,未來生八萬大劫猶受鴿身,後過無數劫乃捨鴿身方得人身,發心行行得辟支佛也。
問:記此鴿有何益耶?
答:於鴿無益,身子等因此知佛智不可思議,令多人發心。身子悔取小道,但為益人不為利鴿。二者依«首楞嚴經»意言,其人過去久已發心行行,但在輕毛位隨風東西,未可是詺,故云未發心。又此人過去已曾發心,但現在未值緣,故云未得發心。此人從外凡至退位已來,又依«瓔珞經»,六心中人也。依«法華»是繫寶珠人。以其失大解,故今為此人授記,名未發心授記也。二者發心授記。如過去久發心乃至現在發心,故名發心,«首楞嚴»意判此人位不退也,依«瓔珞經»是七心已上人也。第三不現前授記者,唯他人知而自不知,故名不現前也。
問:自既不知,何用授記?
答:其人若自聞授記則生懈怠,今欲斷他疑令生歡喜,故為他記。
問:他有何疑?
答:他見其積行既久又崇仰之,而不見得記;今聞得記,則他聞發心也。第四現前授記,即是無生忍也。南方舊云:第三人位從初地至六地,第四人位七地也。以兩義證之:一者«首楞嚴經»明第三人行六度,六度即六地;第四人得無生忍,故知是七地也。二者諸經及«釋論»云儒童菩薩得七地無生忍,值燃燈佛方與授記,未值燃燈佛之前猶未得記,故知第四人是七地。北方論師云:第一人是外凡前人,即十信之前也。第二人是外凡,即十信菩薩也。第三人三賢菩薩,即恐聞記生謗,故不現前授記。第四位登初地,聞不生謗,現前授記也。評曰:皆有二義。取六地未得無生忍,故未得無生記;作佛則如前釋也。取登地得無生,則如後判,«釋論»云「初地無生,七地無生」故也。
問:若用前釋者,可言六地猶恐懈怠不現前授記耶?
答:不取此義,但明六地未得無生忍,故未得無生記,所以不現前授六地菩薩無生記作佛耳。若恐懈怠者,依後釋也。又«攝大乘論»六地名有相地,亦得約此義為懈怠也。
問:授聲聞記亦有四不?
答:就«法華»明亦具四也。常不輕授四眾記,謂未發心而授也,以四眾未發菩提心故。又〈化城品〉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於自功德生滅度想入於涅槃,我於餘土作佛為說是經,故發心作佛。」是名未發心授記,即用此文。又是不現前授記也。發心授記者,約迹言之,三根聲聞並發菩提心信解一乘,故與授記。現前授記者,第四卷云「是千二百羅漢我今現前次第與授記」也。
次明五種聲聞得記不得記義。一者退大學小聲聞,如身子之流;二者發軫學小聲聞;三者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四內祕菩薩行外現為聲聞;五增上慢聲聞。增上慢聲聞中復有二種:一者得四禪時謂得四果,如«釋論»出之,得初禪時謂得初果,乃至得四禪時謂得第四果。二者不必得禪,但偏修厭觀三毒不起,謂得羅漢也。次明得記不得記者,若退大為小聲聞,約位判者,是六心以下人,但是未發心授記也。若發軫學小聲聞,亦是未發心授記也。但此二人優劣不同,初人已曾發心,但發心未成就,故名未發心;第二人都未發心也。若第三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此位既通,從初發心至佛皆是聲聞也。若取中根人領解自稱以佛道聲令一切聞者,此正就位不退義判,屬發心授記也。內祕菩薩行,此位亦通,從位不退已上皆能有此事,而取登地去,此人有是現前得記也。增上慢聲聞有三種人:一者亦得聞經亦得授記,如常不輕菩薩為增上慢聲聞說«法華經»及為授記,此是未發心授記也。二者不得聞經不得授記,如«釋論»所出得四禪者,此人命終墮無間獄也。三者得髣髴聞而不得授記,則五千之徒得聞略說而不得記也。
問:此三增上慢聲聞位行云何優劣?
答:值常不輕菩薩者,初謗後信,初謗故千劫墮無間獄,後信故得入菩薩位。如經文所列五千人,直明起去不明是謗,取其不謗義則勝、不聞法義則劣,初人聞經故勝、謗故劣也。又初人聞經不聞經皆謗。次人聞經則謗,不聞則不謗,故初人劣、第二人勝。又初人多是實行人,五千多是變化人。第三人臨命終時生邪見謗無聖道,此人非但謗小亦謗大,前二人但謗大不謗小。據此義則前二人為勝、後人為劣也。又第三人但墮一劫無間,初人千劫受苦,則初人為劣、後人為勝。晚見論明四種聲聞:一決定聲聞、二增上慢聲聞、三退菩提心聲聞、四應化聲聞。決定聲聞者,即是本學小乘行得證四果,故名決定聲聞。增上慢者,不得四果妄謂言得。此二是小乘中得不得二也。退大為小及應化為小,此二就大乘中明得失,故有二也。此四攝一切聲聞皆盡,與上五種不相違,但廣略為異耳。論明得記不得記者,退菩提心及應化人此二得記,決定聲聞及增上慢此二根未熟故不與授記。
問:此釋與前相違。
答:不相違也。論意解三根人得記者,皆是退大及應化人得記耳,此中無實行人得現前記也。
問:無實行人得記者,常不輕菩薩與四眾授記,是何等人?
答:論云「方便令其發心」,故此是與實行人授記。
問:若爾,前云何實行人不得記?
答:前明不得如此中三根人現前授劫數之記耳,非無通記,以同有佛性而得記者,皆得與一切眾生授記也。三根人就緣因門授記,常不輕就正因門授記,義各有異也。
問:叵有為實行人授劫數記耶?
答:有利益者則為授之,義亦得也。論明五種授記:一者身子、迦葉名號不同,又為眾所知識,故與記別。二者富樓那等五百人及千二百人等同一名,故俱時與記。三者學無學等俱同一名,非眾所識,故一時與記。四者與提婆達多記者,示如來無怨惡心故。五者與比丘尼及龍女記者,明女人在家出家修菩薩行皆證佛果故。論直明«法華經»始終與五種人授記不同耳。次橫論授記者,隨一人具得二種授記。如三根聲聞發菩提心故是發心授記,面從佛受為現前受記也,增上慢聲聞即是未發菩提心得授記是未發心授記,面從常不輕聞經是現前記。如是例義可解也。
次明四種記攝法。
問:授記何故不多不少但立四耶?
答:據位論之,攝授記盡。未發心授記,從具縛凡夫至六心退位也;發心授記,從七心已上至三十心也;不現前,初地至六地也;現前,七地至十地也。又未發心,外凡前人也;發心,始入外凡位也;不現前,內凡三十心也;現前,登地至十地。攝位既周,故但明四種也。又作二種雙攝之也。一者發心未發心一雙,攝授記盡。自有未發心與記,自有已發心與記。未發心與記如鴿鳥,已發心與記從發心已上至十地皆攝也。二者現前不現前一雙,自有不現前而與記,已雖無益能利益他;自有現前而與記,或可自益而他不益,或自他得益。此攝記亦盡也。
次明九種授記。即是授九道記,謂三乘及六道也。
次明十種授記。如«華嚴.離世間品»說。
次明諸四句。有前發心後得記;後發心前得記;前發心前得記;後發心後得記。又前發心後成佛、後發心前成佛,如釋迦、彌勒等易解也。次«法華»中大小四句交絡:一者小乘無勝劣、大乘有勝劣。如五百人皆羅漢,故小無勝劣;五百人轉次授記成佛,前後大有勝劣也。二者小有勝劣、大無勝劣,如二千學無學人是也。二千有學及無學故有勝劣,同時成佛故無勝劣也。三者小劣大勝。如阿難得初果而先成佛者,小勝大劣,如羅雲得羅漢後成佛。此四釋五百弟子及學無學授記品盡也。又四句:一者同是無學,得記有前後,如三根羅漢等。二者同是無學,同時得記,如五百羅漢。三者學無學不同,而同時得記,如二千人。四者有舉無學不同,得記前後亦不同,如阿難、羅雲等。此四句總攝三周也。
次簡大小。
問:大小乘經俱有九部,何故小乘九部無授記,大乘九部有授記耶?
答:授記正明作佛,作佛是大乘正宗,故大乘九部明之。小乘授記非小乘正宗,故小乘九部不說。所以«法華»中明九部,但為趣涅槃也。
問:外國名和伽羅,此云授記。何故«成論»同用此名而云解義經耶?
答:成論師會二名云解授記義,故名解義。引彼論文從明入明等四句,即是解授記義也。今明不然。以授記非小乘正宗,故小乘論不作授記名說。何以知之?«大涅槃»解授記經,引阿逸多作佛事,故知爾也。
問:授記是一義耳,何故十二部中以授記為一經耶?
答:授記雖是一義,以其作佛事大,又授九道記亦是大事,故可為一部也。
問:為能記名記、所記名記、為能所合明記?
答:授記經者,正取文言為經,故以能記之言為記也。又本記前人作佛,又取所記名記,如目連記。兩等三能所合目,易知也。
次釋化城義。
問:〈三車〉、〈化城〉既同是權,二品來意有何異耶?
答:索車中已明,餘未盡者更序其相。但聲聞有二種:一發軫學小、二者退大為小。三車為發軫學小人,令出三界當得三乘。若化城譬者,為退大為小人,本求佛乘,憚佛道長遠欲退受人天之樂,故於中路為止息,說二涅槃也。然通而為論,二文皆含兩義,取其正意則如向說也。
問:〈方便品〉明何義?
答:乃具含二義,而正取初意,是以三周說法可為二例。初二周說法正為發軫學小聲聞,二周領解亦然。第三周說法正為退大學小聲聞,領解亦然。
問:前應為退大取小人說,何故前為發軫學小人耶?
答:學小之人執病既強,故先須斥之,故初為也。
問:身子皆是退大取小人,故云「三萬億佛所修學大乘」,則知先為退大取小人也。
答:身子是權行人,為引發軫學小實行之人,故先對身子也。如«攝大乘論»云「身子化人既得授記,令未定入二乘正位者改小乘行,已入正位者令其練根學菩薩道」也。
問:前明五種聲聞,今何故但明二種?
答:雖有五種聲聞,但法華教起正為二人,以發軫學小令改小而信大,退大為小亦令還學本大,故但為二人也。權行人乃是欲誘引此二種人,故不須為也。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即是前二人得悟。能以佛道聲令一切聞,為之已竟,亦不須為也。增上慢者憚教不受,如五千之徒,此未可為也。
問:此之二人得悟有深淺不?
答:初人但得信佛語耳,第二人隨位淺深也。
問:化城與三車何異?
答:直言三車則通今昔,若言化城但是今教,昔未言化也。
問:就譬而言有何異耶?
答:作三車者,此舉說法輪為譬。若是化城,以神通輪為譬。何以知之?長者虛指門外說有三車,故知是說法輪譬也。化城則明導師以神通力化作大城,則以通輪為譬也。又三車以聲為譬,化城則舉色為譬。諸子但耳聞車而眼不見,故舉聲譬;眾人眼見城,故舉色譬也。但城譬之中非無有聲,如導師撫慰乃至集眾告言,皆是聲也;車譬之中非無有色,如長者指門外示彼三車,即是色也。但城據眼見,車就耳聞,如前正意。
問:既舉二輪為譬者,有二輪事不?
答:二譬皆是佛說,但是說法輪,無有現通事,故非神通也。
問:三車及化城何異?
答:前已釋之,未盡者更說。約此別為四句:一者實而非權,謂一大車。二者權而非實,即二使及化城也。三者亦權亦實,謂三車也,於一說三故為權也,餘二非真唯一為實故名實也。四非權非實者,前雖有三句,唯成權實二句。權實是因緣義,故權實則不實、實權則非權,直唱權實宛然而未曾權實,即第四句也。又若約五乘者,人天乘非一乘故非實,非三乘故非權,為第四句。
問:二使與城何殊?
答:前已釋之,未盡者更序之。一者使就人為譬,人能指示是非,如教能詮理邪正;城以法為譬,但明止息耳。二者使人動而城靜,使動喻說教被緣,城靜取安隱無患也。三者使人喻教,一城譬理。四者使人有二,即四諦十二緣;城則唯一,兩智不殊、二涅槃無異也。
問:二乘二智有異,云何無異?又入無餘無異,有餘有異,云何無異耶?
答:可兩望之。取其同得二智、同得二涅槃,故言無異,此可譬一城也。取其二智不同、有餘差別,則譬二教深淺,如兩車麁妙也。五者二使但在因中,入城登車皆據果地。六者二使譬教門通詮因果,城車則但在果門。七者二教詮為無為,而但體是有為;城車通為無為也。八者城則是無,使則是有。實無小乘究竟果,故云無;化作無教,是佛說而不無佛教,故言有也。
問:既實無究竟果而權明有者,亦實無小乘教亦權說有小乘教。此義應齊,何故不例?
答:非無佛之言教,為會小教歸一大教,故云「我此九部法,隨須眾生說,入大乘為本」,故教有也。究竟之果既無,不可會歸一果,如不可從化城歸寶所也。
問:若果是無不可會者,智斷無,應不可會。何得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答:可細尋其旨也。此智斷可兩望之。若言智斷究竟,此則無,故不可會。而有此不究竟之智斷,宜會歸一乘,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也。論釋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謂前菩提心退已,還發前所修,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此意明取菩提心善根,故是菩薩道耳。二乘智斷皆是菩薩道之遠緣,人天善根亦爾也。
問:何故不言汝等所行是菩薩果?
答:二乘正謂是果而非道。今斥其病,故云是道非果。道者因義也,汝等所行若因若果皆是菩薩家道耳。
問:菩薩有果,如〈信解〉中云「我今得道得果」,«大品»云「有法是菩薩道,無法是菩薩果」,何故不言汝等所行是菩薩果耶?
答:約此義亦得也。但今言道者,取菩薩若果若道望佛並為因、皆悉是道,故言是菩薩道耳。
法華玄論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