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一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三十七函 總第部1763廣辨轉障義 廣釋修身義舉四蛇一篋為喻 廣釋修戒義 廣釋修心義 廣釋修慧義 重明修身戒心慧義 重明轉重為輕轉輕為重義 師子吼重舉六事為難謂不須修道 佛舉恒河七人譬明應須修道廣答前難 明佛性常故不在因中如十二因緣無定住處
師子吼品之第八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地獄重報現世輕受。
案僧亮曰:上說愚智二譬,未說二人所行。今說身戒心慧是智者所行,以證道能轉障也。僧宗曰:此下廣明二種善惡業相也,謂人用如此業則轉,用如此業則不轉也。寶亮曰:此下第三廣上二人所行之法也。將明所行法故,一往先舉二人也。就此中明清淨梵行凡有三種也。若依今日經教修身戒心慧,一切業悉不定。修身者,作四念處觀。修戒者,淨身口意,得正語正業戒。修身者,得釋定。修慧者,入無漏解。若修此四法,則轉重業而輕受。論此義實難解,若修相善,遏重用輕理亦可然;而今修此四法乃是無漏,初無漏力自能治重者,餘輕業非已家之力,自人天中受,何轉之有?理實無輕,今有此言,為於愚人。愚人既聞此之說,便欲勤修。若修此四成就,則重者先遣也。餘業在人天中受者,本是向者重家之眷屬。凡作此重業要有方便,非忽然頓重。若使無向四法,莫問輕重,並受地獄報。今既修四力,所餘輕者不能獨得重報,於人天輕受,故云轉重為輕。轉輕為重義亦然。輕業本應得人天,既無心戒力,遂將此業在三塗中受,亦非輕業得重處也。
佛言:一切眾生凡有二種(至)身戒心慧是名愚癡。
案僧亮曰:下有復次,明此四法寄一深淺廣略為辭耳。此且總判愚智二途也,辨修不修也。
云何名為不修身(至)不修聖行名不修慧。
案僧亮曰:第一翻,五根是身業亦是煩惱,導首故說也。
復次不修身者不能具足(至)不修慧者不修梵行故。
案僧亮曰:第二翻,戒以防身,戒不具足謂不修身也。
復次不修身者不能觀身(至)不善護心名不修慧。
案僧亮曰:第三翻,就觀門為義。
復次不修身者不能深觀(至)不能具足般若波羅蜜。
案僧亮曰:第四翻,就無常門為義也。
復次不修身者貪著我身(至)不能分別善惡等法。
案僧亮曰:第五翻,重明上不觀為果也。
復次不修身者不斷我見(至)不修慧者不斷癡心。
案僧亮曰:第六翻,不斷身見故不名修也。寶亮曰:上來至此就相涉之義以明四法。若能行此四法,必得其所者,則成智人也。
復次不修身者不能觀身(至)往日供給衣食之恩。
案僧亮曰:第七翻,不能觀身五種過患。此有五階,明五門也。此總明五門過患也。寶亮曰:此下訖金翅鳥,第二,歷別明四法也。
善男子!譬如有王畜四毒蛇(至)若一大瞋則能壞身。
案僧亮曰:譬苦門也。
善男子!如人久病應當至心(至)一切眾生身亦如是。
案僧亮曰:譬無常門。
善男子亦如芭蕉內無堅實一切眾生身亦如是。
案僧亮曰:譬空無性門也。
善男子!如蛇鼠狼各各相於(至)眾生四大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譬不自在門也。
善男子!譬如鵝王不樂塚墓(至)作如是觀不名修身。
案僧亮曰:凡七譬,不淨門也。七種者,一種子不淨、二住處不淨、三出門不淨、四體性不淨、五九孔不淨、六諸虫不淨、七污淨物衣服。
不修戒者,善男子!若不能觀(至)如是觀者名不修戒。
案僧亮曰:惡者不見其過,善者能識其罪。身應觀其過,戒慧應識其能也。
不修心者不能觀心(至)不能如是觀者名不修心。
案僧亮曰:著相之心,眾患之主。
不修慧者不觀智慧(至)不能如是觀者不名修慧。
案僧亮曰:真慧佛菩薩母,有能修習名種子也。
善男子!第一義中(至)若有如是見者名不修慧。
案僧亮曰:第七翻,此最深也。身是假也,戒心慧亦如是。寶亮曰:此下正明修此四法得所之意也。謂若妄修者,則此四速成,如其有存,雖行無益。此第一義,非空之第一也。但明凡夫有執實之計心,據此為第一耳。若見身是實,不從因緣,作如斯修身,非謂修也。餘亦如此也。
善男子!若有不修身戒心慧(至)若似地獄有何苦事。
案僧亮曰:謂不修四法,定取罪相。言是我有,雖聞智說,不生恐怖也。
譬如蒼蠅為唾所粘(至)是人罪業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重顯愚人䨱藏不悔,遂長小成大,舉三譬以為喻也。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是人何故令現輕報轉地獄受。
案僧亮曰:上說不修四事,未說所以不修。欲明具下諸惡,故登問也。寶亮曰:上已廣略六門,此四法竟。今此下第七,更舉二人結句,廣辨愚人之惡,略明智人之善也。
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至)現世輕報地獄重受。
案僧亮曰:舉兩翻五事,釋所以不修四事而能轉輕為重。
師子吼言:世尊!何等人能轉地獄報現世輕受。
案僧亮曰:向明愚者之失,今明智者之得,是以次有諮也。
善男子!若有修集身戒心慧(至)地獄果報現世輕受。
案僧亮曰:解空故罪所以不除者,以其人心不著故。
是人設作極重惡業(至)能令地獄重報現世輕受。
案僧亮曰:罪惡以橫生故無根,空解以從理故力大。是以真金雖少,猶勝積華。
善男子!以是義故非一切業(至)亦非一切眾生定受。
案僧亮曰:總結上旨也。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悉不得是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第六勸修也。以道能轉障,故勸修也。有兩難,此第一。若言業不定障而性是定因者,定勝不定,何故不以性故得耶?僧宗曰:猶成前無性七執。謂若有性,則自然成佛,何須勸修?正以勸修方得,故知得佛之時始有性也。凡有四段:第一五難,令因中無性。若必有者,自然至佛。佛以七種人總答也。第二明如來所見真實明了,不同凡夫。凡夫如盲人問象,如來則會中道,故不須勸也。第三出佛性體,以驗不謬也。第四正勸令修也。寶亮曰:若欲近離重障、遠取佛果,莫過修道,所以勸也。
世尊!若一切眾生有佛性者(至)何須修集八聖道耶。
案僧亮曰:第二難也。性是定因,因力則強,強故不須修道相助也。寶亮曰:下去凡五翻。上來至此,第一翻。師子吼難:若眾生有正因佛性,何不率爾而得涅槃,而方修虛假之緣因耶?
世尊!如此經中說有病人(至)何以故以佛性故。
案僧亮曰:此下有六事,證不修道,以成第二難。此第一事,舉經也。寶亮曰:第二翻。若眾生有正因,正因之力應自然成佛,何用修道?下舉五事以證成此難,明不假道力。
世尊!譬如日月無有能遮(至)不以修集聖道力故。
案僧亮曰:此中舉三事,一舉日月自然至頞多山、二舉河必歸海、三舉闡提必入地獄,皆不假因緣也。寶亮曰:此中舉三事為證也。
世尊!若一闡提犯四重禁(至)非因修集然後得也。
案僧亮曰:第五事,明得菩提不由修道,乃關佛性,以證業不定障也。寶亮曰:第四事也。
世尊!譬如磁石去鐵雖遠(至)是故不須勤修集道。
案僧亮曰:第六事,更無別法,直以性故,兩吸鐵也。寶亮曰:此第五事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離諸怨賊受大快樂。
案僧亮曰:答初難也。七人皆具手足,譬佛性。習浮者度、不習不度,譬修道也。眾生亦爾,皆有佛性,不修聖道不得涅槃,是煩惱過也。眾生以三事入生死:一以洗浴,譬斷煩惱;二以恐怖,譬畏生死苦;三以採花,譬修功德也。僧宗曰:下取闡提、上至諸佛,為七人也。若為洗浴者,言無漏聖人能永斷煩惱,如洗浴去垢也。或為恐怖者,聲聞二乘怖畏四魔。或為採花,凡夫貪世五欲以悅其情。此三種人各有所為,故同入河中運其身手。明若凡若聖,期心不同,故生死河中各修其善,隨其力用不同,故有七種之別也。寶亮曰:今將恒河中七人答第一難。如恒河邊,七人悉有手足,若不習浮,不能得度。眾生雖有佛性,要久習緣因善,方乃得成佛。云何難言:率爾行道而得佛耶?此中借恒河為譬者,用生死為河,明眾生雖復在生死河中,要未識生死,及至觀解信聖之語,方覺其過,故言入河。入河之意,凡為三義:第一譬除煩惱;第二畏生死八苦;第三如修萬善。此恒河中七人,雖盡曾為一闡提來,要當時行異。第三人信常故畏行成,資斯之解,仍得出生死也。
善男子!生死大河亦復如是(至)如恒河邊第一人也。
案僧亮曰:第一人謂闡提也。
善男子!一闡提輩有六因緣(至)是故常沒三惡道中。
案僧宗曰:初譬外凡夫乃至闡提,以無智慧正見之心,不習修道之浮故。
第二人者發意欲度(至)如恒河邊第二人也。
案僧亮曰:第二暫出還沒。不習浮者,本不修戒定慧也。僧宗曰:雖復習觀四意止,而智力未深,其人猶退。言沒已還出者,以其習觀見理義為出,未可是名,故言出已復沒也。力大故出者,既觀無常苦等,於外凡為大力也。不習浮者,如觀力淺故也。
第三人者發意欲度(至)如恒河邊第三人也。
案僧亮曰:譬得煖法已上也。僧宗曰:五根已立乃至見諦十五心已來,悉不退位也。
第四人者發意欲度(至)如恒河邊第四人也。
案僧亮曰:譬四果也。僧宗曰:觀四方者,謂四果人觀諦平等也。住者,習浮故不沒。小乘不希更進,故如住也。不知出處故觀方者,夫真知出者,於生死化物,若巧方便,所以知出;二乘不知大士之慧,故言不知出也。
第五人者發意欲度(至)如恒河邊第五人也。
案僧亮曰:譬緣覺無自悟,小勝聲聞也。僧宗曰:緣覺也。言觀方已去者,其比於聲聞,根力為勝。雖不向佛,以斷習而侵三界外惑,故義言去也。
第六人者發意欲度(至)如恒河邊第六人也。
案僧亮曰:譬菩薩也。僧宗曰:初地已上乃至十地也。淺處者,初地所斷不及二乘,積因已久、善力薰修,於一念中稱量生死。其惑雖在,而斷之不難,是則生死有崖,所以言之淺處也。
第七人者發意欲度(至)大高山者喻大涅槃。
案僧亮曰:譬佛也。僧宗曰:大山謂涅槃也。
善男子!是恒河邊如是諸人(至)一切眾生不得涅槃。
案僧宗曰:悉具手足,不習浮者雖有佛性,不修習道,何由得佛耶?此譬既釋,則五難自消。
善男子,譬如良醫(至)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手足習浮之因,不習戒定慧故不能渡河。
善男子!汝言眾生悉有佛性(至)不修聖道故不得見。
案僧亮曰:答第二難也。先舉最後證,謂譬菩提。灌綆汲取,譬八聖道也。僧宗曰:舉第五事別答。明有果如磁石故,豈可不須修道耶?寶亮曰:答第二難。石能吸鐵,若緣不具,則不能也。眾生亦爾,雖有佛性,若不修道,則不得也。有人行曠野者,譬凡夫行生死也。渴乏者,厭苦情發也。遇井者,涅槃經教也。極深者,因果性理難知也。雖不見水,當知必有。因果性雖難知,未來必有也。求覓灌綆者,譬修道也。井雖有水,無灌不得;眾生佛性,云何不修道而見耶?
善男子!如汝所說世有病人(至)諸菩薩等說如是義。
案僧亮曰:答初證也。分段煩惱盡,任運自成佛耳。僧宗曰:舉第三事也。所以言悉差,乃為六住菩薩;豈是常流而當不須脩耶?
善男子!譬如虛空於諸眾生(至)以定得故言一切有。
案僧亮曰:下舉三事非內非外為譬也。虛空非內外而眾現用;佛性非內外,故眾生必有用也。僧宗曰:就因而求,故言非有。不離因而有果,故言非無也。非無因出者,要籍了因乃見也。非此作此受者,非即身修因、即身受果。非此作彼受者,捉一人終始雖為不同,而非止此身。修習緣因,未來乃見,義稱非此作彼受也。彼作彼受者,非是異人修善、異人見性也。非無作無受者,要須修因,其理不得異。豈是終始無作而不受果耶?寶亮曰:此下第三,歷正因性也。虛空非五陰內,亦非五陰外,以得佛故,言眾生悉有耳。
善男子!譬如眾生造作諸業(至)時節和合而得果報。
案僧亮曰:為因性得果為譬也。業非內外者,如施非獨我,故非內。得非受者,故非外也。是二中間不可得故,非有非無也。施從因得,非本無今有。不從外來,非無因出也。滅故不一,非此作此受。續故不異,非此作彼受也。由因得果,非無作無受。以時節和合,須眾緣和合得果報也。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至)爾時得見不名為作。
案僧亮曰:從了因見,故非本無今有也。內謂緣因,外謂正因。遍因,無內外也。因中不可得,故非有。從二因見,故非無也。亦非遍因,故非此彼。非無因緣,以修道得見,故非餘來也。非無因也,通答中間三證也。
善男子!汝言如磁石者(至)有佛無佛法界常住。
案僧亮曰:惑謂因能作果;今說因有故果出,因不作異也。以薪不作火,故無有作者。以薪無則火滅,故無有壞者也。僧宗曰:重答第五問,仍釋異法合故異法出生,豈關以佛性吸菩提耶?
善男子!若言佛性住眾生中(至)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不以一法為體,無住法界總十八界也。入陰亦爾。十二因緣遍在三世無住處名常,果入虛空亦爾。譬佛性非是一法,圓取則得、偏執則失。四大亦無有業者,四大力雖均等,至各不相似。四力皆等,堅濡色異者,由因異果無作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