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三十九函 總第部1791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愚分別有為,空無常剎那,分別剎那義,如河燈種子。」
諸有為法猶如幻夢,愚夫妄計而起常見,佛為說空無常剎那,以不了故,復計無常作剎那想,如河燈也。
「一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剎那義。」
以一切法剎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契無生者方見剎那。故«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生無間即滅,不為凡愚說,是間相續法,諸趣分別起。」
言諸生法即是無生寂滅之相,愚人不信故,不得為愚人說。是間若計定有剎那相續法者,則有六趣妄想生。
「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未能了色時,中間何所住?」
明妄心識從彼無明生也。若妄心未生,未能分別色時,中間則無法,夫何所住耶?
「無間相續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
言無間相續前念滅已,後念續生,若不住色時,無有所緣,則無生也。
「若緣彼心起,其因則虛妄,因妄體不成,云何剎那滅?」
後念以從前念滅處起,故不是如實因生。因既虛妄,體不成立,則名無生,故不得言剎那滅壞。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及以光音宮,世間不壞事。」
對凡夫妄計一切法剎那故,說此正受等法為非剎那。
「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剎那?」
如來正智滿足,及諸比丘證得八地諸法實性,云何見剎那非剎那也?
「乾城幻等色,何故非剎那?大種無實性,云何說能造?」
不了諸法如幻夢等,取於種種差別形相剎那不住。何言非耶?大種虛妄無實自性,故不得說為能作者。此偈應在六度章前,恐翻譯誤。
變化品第十五
因佛應化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故大慧於此略舉十則,以請會通。是故«法華經»云「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如上章言「聲聞、緣覺執著涅槃、希求自樂,修六度不得佛。」何故?不定種性中云「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與諸菩薩等無差別。」
五種性中既有三乘,所乘不一,入滅正受中,何故復言「六地菩薩與聲聞、緣覺同入滅盡三昧。」求那譯本有此「與諸菩薩等無差別」八字。此下既有答文,恐但脫落。
「何故復說無般涅槃法眾生得成佛道?」
剎那章言,七識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七識者,是一切眾生識也。故問:無般涅槃法眾生云何得成佛道?
「又何故說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
佛言:不說一字、不答一字。何故?佛四平等中有語平等也。
「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
恒河沙章謂佛不起一念分別,何得善知根性為眾生說法?
「又言佛事皆是化作。」
既言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是化佛說,即是化佛化作佛事。何故餘經言「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又言諸識剎那變壞。」
剎那章中佛說:「諸識剎那不住。」何故上言「知依諸業攝受生死。」
「又言金剛神常隨衛護。」
恒沙章言:如來最勝超諸世間非喻所及,即是不可見相,何須金剛力士守護?
「又言前際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
恒沙章中生死本際不可知,何故復言有眾生般涅槃?斯則有終時可知;如有終,則有本際也。
「又現有魔及以魔業(至)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恒沙偈言「悉離一切過。」何故如來而有此諸過也?謂佛初成道,第六天魔興四兵、持苦具,詣樹下嬈如來;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謗於佛、孫陀利女外道殺以謗佛;又佛曾乞食周遍不得,空鉢而還。等即等餘不能備舉者,如食於馬麥、頭背俱痛、調達申越、闍王逆害、刺傷足、設火坑、毒飯等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授聲聞記是祕密說。」
為聲聞證無餘涅槃,自謂是佛,故佛方便與授記莂。言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自令覺非是佛,進向大乘無餘涅槃。初心菩薩樂聲聞法者,亦令捨是心進修大行,及變化佛與化聲聞記。法性如來無有是事,此皆方便祕密所說。此答第一問。
「大慧!佛與二乘無差別者(至)意識捨離是時初斷。」
惑、智二障,亦名煩惱、所知二障,«成唯識»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言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惑亂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亦名惑障。言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障於智用,於所知境無顛倒性,而不能了,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亦名智障。如是二障,分別起者即見所斷,任運起者即修所斷。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解脫生死處與佛不異,故言佛與二乘而無差別;非是智障斷處不異。此答第二問也。
然上四卷中,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此約二執以明二障,故文少異。
「藏識習滅法障解脫方得永淨。」
明七轉識諸法障礙藏識習氣等,是一切眾生妄體虛假無常,非涅槃因,不能成道。若七識滅,於一切法障中得解脫藏識習滅究竟清淨,即是妄想滅,名為涅槃,名成佛道。此答第三問。
「大慧!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至)先具如是諸文字故。」
言依本然常住之法,如來密意故作是說。雖有語平等,但言語生滅無有自性。此答第四問。
「大慧!如來正知無有妄念,不待思慮然後說法。」
如來悲智常現前故,不待思慮,得為眾生而演說法。此答第五問。
「如來久已斷四種習、離二種死、除二種障。」
佛言:「四住煩惱無明習氣斷,故名真佛。化佛者,方便現形以化眾生,非真佛也。」此答第六問。
「大慧!意及意識眼識等七(至)凡愚不知妄著於空。」
言七種識妄想習氣為因,是剎那無常性,離善無漏、非流轉法,不能往來六道。如來藏常故,能持生死流轉,是涅槃苦樂之因,愚夫不覺妄計言空。此答第七問。
「大慧!變化如來金剛力士(至)自證聖智所行之境。」
化佛方便隨眾生相現,同人法故,假於守護。真實如來離一切根量,即是不可見相,不假守護。是一切化佛隨人善根生,不從實業生,非是真佛;然依真起化亦不離真佛。如陶家輪等眾事和合而有所作,化佛亦爾。眾生輪轉眾相具足,還說自共相法,不說真佛自證聖智所行境界。此答第八問。
「復次大慧!諸凡愚人(至)此分別即得解脫。」
言凡夫見此身滅,不見未來生,故起斷見;不覺藏識念念流注,故起常見。自心妄分別想是其生死本際,是故本際不可得也。滅妄分別名為解脫。此答第九問。
「四種習斷離一切過。」
化佛隨眾生所宜,方便示現種種過惡;真實如來四住煩惱及無明習氣悉斷,無如是過。此答第十問。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三乘及非乘,無有佛涅槃,悉授如來記,說離眾過惡。」
言非乘者,無般涅槃法眾生也。
「成就究竟智,及無餘涅槃,誘進怯劣人,依此密意說。」
欲彼成就究竟種智,斷所知障,證佛無餘大般涅槃,誘怯劣者,故隱覆說。
「諸佛所得智,演說如是道,唯此更非餘,故彼無涅槃。」
如來證智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更無餘法;而彼聲聞計所得涅槃,自謂是佛者,非真涅槃也。以上三偈並頌第一問答,略該餘問答。
「欲色有諸見,如是四種習,意識所從生,藏意在其中。」
三界生死見思無明,悉是眾生心、意、意識展轉為因,熏習發現。此頌第十問答也。
「見意識眼等,無常故斷滅,迷意藏起常,邪智謂涅槃。」
此頌第九問答,如文可知。
斷食肉品第十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食不食肉功德過失。」
如來在鬼王宮中說法,諸夜叉等念食時欲至,非肉不食;欲令諸鬼生慈心故,請如來說食不食肉功德過失。即是會上一切諸佛心,佛心者慈悲是也。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究竟當成無上正覺。」
世間眾生生死輪轉、怨結相連、墮諸惡趣、受大苦惱,皆由食肉更相殺害;增長煩惱、不得出離。能捨肉味、求於法味、慈心相向、清淨明了、如實修行,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世尊!路迦耶等(至)而許自他俱食肉耶?」
大慧舉邪況正,以明食肉之過。謂諸外道尚有遮禁,況復如來世間救護,而許自他而食肉耶?路迦耶者,未見譯文。
「善哉!世尊!具大慈悲(至)聞已奉行廣為他說。」
嘆佛世尊具大慈悲、拔苦與樂,願為解說我等奉行,亦令一切永不食肉。
爾時大慧菩薩重說頌言:「菩薩摩訶薩,志求無上覺(至)為我具開演。」
葱等五辛臭惡不淨,生噉生瞋、熟食發婬、酒亂靜性,損眾善、生諸惡,是故辛酒俱障善業。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說其少分。」
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自下如來為之略說。
「大慧!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為修慈行不應食肉。」
梵音,旃陀羅,此謂殺人畜者。
「大慧!夫食肉者身體臭穢(至)若言許食,此人謗我。」
如來常說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餘食者尚然,況於弟子而聽食肉。
「大慧!淨美食者(至)非諸惡習虎狼性者心所愛重。」
言佛唯許食習聖人所應食者,餘皆不聽。
「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生(至)我許聲聞食如是肉。」
言世無有肉,不是殺生而可食者,以是義故,佛許聲聞食如是肉耶?言不聽許也。
「大慧!未來之世有愚癡人(至)凡是肉者一切悉斷。」
明有說言佛毘尼中聽食肉者,悉是謗如來也。昔於餘經說遮十種,許三種者,以眾生惡習既久,而其情欲不可輒去,是漸禁絕,就其情而制之,令其修習。今於此會一切種一切時,開遮方便一切悉斷,是謂最後清淨明誨。言遮十種者:人、蛇、象、馬、龍、狐、猪、狗、師子、獼猴也。許三種者:不見、不聞、不疑也。謂肉有二者:他殺、自死。見聞疑者,所謂他殺;不見聞疑者,所謂自死。或云許五種:謂不見聞疑外,加鳥殘、自死共成五種。雖云三五不同,俱不出自死肉之一義也。
「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至)況食血肉不淨之食。」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謂食以資益諸根大種心心所法,能生喜樂、相續執持。總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此對有情飲食血肉,是故且言不食段食。於義四種悉應斷,故下言「法身非雜食」者,謂超情識,是四俱無。
「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至)作是說者無有是處。」
三乘聖人皆以法喜、禪悅為食也,如來法身無雜食者。如«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則煩惱爾炎、現行種習悉已斷故,種智圓明,無緣悲心觀於眾生如一子想,豈許弟子而食子肉,復自食子肉耶?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悉曾為親屬,眾穢所成長,恐怖諸含生,是故不應食。」
此一行偈,於上諸因緣中,略頌其三也。
「一切肉與葱,韮䔉及諸酒(至)於中大驚怖。」
自下諸偈多示其過,悉令遠離。少頌長行。言當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虫合壓之,規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及孔隙諸床多有虫聚,皆不可坐臥。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邪覺(至)生死不解脫。」
放逸者,大隨煩惱中之一也。飲酒食肉心多放逸,諸惡覺觀等悉隨生長,是故生死輪轉,不得捨離。
「為利殺眾生,以財取諸肉(至)食者我訶責。」
既無想教求,則三淨肉非有。凡諸肉者皆殺命而得,如何可食?
「更互相食噉,死墮惡獸中(至)斯皆食肉報。」
旃茶羅,即旃陀羅也。
「食已無慚愧,生生常顛狂(至)我皆制斷肉。」
«象脇»、«大雲»、«涅槃»、«央掘摩»皆經名也。
「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以其惡習故,愚者妄分別。」
佛先所說見、聞、疑殺不許食者,已是悉斷,然惡習愚夫不知教意,妄起分別謂聽食肉。
「如貪障解脫,肉等亦復然(至)知量而行乞。」
言凡食淨食,尚如服藥想、如食子肉想,何況食肉?是故比丘少欲知足而行乞食以斷貪愛。
「食肉背解脫,及違聖表相,令眾生生怖,是故不應食。」
背正解者,由無慈慧、虧利自他,及違聖人護生儀表。
「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師子及虎狼,應共同遊止。」
既心無害物,假使猛獸如虎、狼、師子者而常馴伏。
「若於酒肉等,一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智慧。」
此一偈明不食果報,謂必生賢聖諸佛會中,豐足法財具佛種智。
陀羅尼品第十七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即說呪曰:
「怛姪他(一)覩吒覩吒(至)莎訶(三十六)」
天台於«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皆以四悉檀翻名釋義。陀羅尼,此翻總持,總持惡不起、善不失(其一)。又翻能遮能持,能持善、能遮惡(其二、其三)。此能遮邊惡、能持中善(其四)。眾經開遮不同,或專用治病,如那達居士;或專護法,如此文;或專用滅罪,如方等;或通用治病滅罪護經,如«請觀音»,或大明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則非治病、非滅罪、非護經;若通方者亦應兼,若論別者幸須依經勿乖教也。
次釋義云,諸師或說呪者,是鬼神王名,稱其王名,部落敬主不敢為非,故能降伏一切鬼魅(其一)。或云呪者如軍中之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若不相應即執治罪,若不順呪者頭破七分,若順呪者則無過失(其二)。或云呪者,密默治惡惡自休息,譬如微賤,從此國逃彼國,訛稱王子,彼國以公主妻之,多瞋難事。有一明人從其國來,主往說之,其人語主,若當瞋時說偈,偈云「無親遊他國,欺誑一切人,麁食是常事,何勞復作瞋?」說是偈時默然瞋歇,後不復瞋。是主及一切人但聞斯偈,皆不知意。呪亦如是,密默遮惡,餘無識者(其三)。或云呪者,是諸佛密語,如王索先陀婆,一切群下無有能識,唯有智臣乃能知之。呪亦如是,祇是一法遍有諸力,病愈罪除善生道合(其四)。為此義故皆存本音,譯人不翻意在此也。惡世弘經喜多惱難,以呪護之使道流通也。
今此«楞伽經»如來所說陀羅尼亦專護法使道流通。
或又云凡呪文自古不翻有五意:一是諸佛祕密語法,唯佛能知;二是總持門,含多義故;三或是鬼神名,呼之勅以守護修行人故;四或是諸佛祕密印,如王印信所往無不遵奉;五不思議力所加持故,受持密誦滅罪生福。此與天台意同異可知。
「大慧!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即說呪曰:
怛姪他(一至)莎訶(十三)」
「大慧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一切文句悉已具足。」
夜叉,此云捷疾鬼,亦云苦活。羅剎,此云可畏,亦云食人鬼。此二部是北方毘沙門天王之所領者。
偈頌品第十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修多羅中諸廣義故,而說頌言:「諸法不堅固,皆由分別生,以分別即空,所分別非有。」
言一切法皆非堅實者,謂從分別想念而生也,若能了悟分別識空,則知諸法本來寂滅。若生若滅俱是分別,分別若亡法非生滅,«金剛三昧經»亦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生滅。」
「由虛妄分別,是則有識生,八九識種種,如海眾波浪。」
此又言九識者,即«密嚴經»以第九為純淨識也,諸經論中復指真如為第九識,皆名異體同,謂真一俗八,二合說也。然此真如即識實性,非是依他別有體故,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但是第八。具分賴耶開而為二,以有漏分為染、無漏分為淨,通七轉識,故言九識。如下偈云「顯示阿賴耶,殊勝之藏識;離能取所取(離染分也),我說為真如(即淨分也)。」此開之者,即偈頌五對義中長合偈離也。又此緣起諸識應以四句辨之:一以識實性(今名第九識亦名真如)唯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轉識皆生滅,如眾波浪;三第八阿賴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故前偈云「阿賴耶如海,轉識同波浪」;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故前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
今此品經凡六百六十有六偈,重頌經中諸廣義也。如下偈云「涅槃有六,諸色有八,諸蘊及佛各二十四。」此類名數頗多,前諸品內並無文者,即五對義中長無偈有也。其中要義,未見經論及章疏解釋者,不敢臆說,併俟來哲。餘四對中,所未釋者亦爾。
「習氣常增長,盤根堅固依(至)轉依即解脫。」
轉依之義前已略釋,«識論»又云「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復數修習無分別智,乃至捨彼二麁重故(二障種子名二麁重),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依他,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人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謂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故云「及離智所知,轉依即解脫。」
「得如幻三昧,超過於十地(至)眾聖之所行。」
問:既唯一性無有二者,何故此經及諸修多羅說有三性,該攝一切?答:應知三性,雖隨相分(平音)各具二義,本末相收,唯一性故。妄計二義者:一情有、二理無;緣起二義者:一似有、二無性;圓成二義者:一不變、二隨緣。由圓成中不變、緣起無性、妄計理無,由此三義故,三性一際無有異也。故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不復更滅。」此則不壞末而常本也。由圓成中隨緣、緣起似有、妄計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此則不動本而常末也。是故真該妄末、妄徹真源、性相融通,無有二也。故云「我唯說一性,自性無有二。」問:既不壞三性而說一性,如何此經及諸修多羅又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答:應知如來密意說故。故«唯識»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則相無性(謂妄計性,體相俱無);次無自然性(依他緣起,非自然故);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是圓成性)。此言三性三無性,不是依圓體亦無,但無計執之妄情,是故皆言無自性。是知究竟指歸,唯一實性故。次偈云「此諸法性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故«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能了此三性三無性義,即於此經及餘修多羅,說一切法性非性理如破竹焉)。
「如四大不調,變吐見螢光(至)不生亦不滅。」
愚夫所見隨妄緣故,謂有生滅,故«圓覺»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如實觀者,了妄即真,故不生不滅。故前經云「即說此妄名為真如」也。
然不生滅義,三性不同,謂妄計性,無體可生可滅;依他起性,即生不生、即滅不滅;圓成實性,自體本有不待新生,盡未來際究竟常住,永不斷滅。若以三性相對各約自相論者,即妄計之法妄生妄滅,圓成真心不生不滅。依他有二:謂相同妄計,似生似滅;性同圓成,不生不滅。故«華嚴經»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以依他緣起無別自性,全同圓成,能悟此旨,諸大乘經說一切法不生不滅,究竟常住等,皆無餘蘊也。
「常行無分別,遠離心心法(至)是則名為識。」
梵阿賴耶,此云藏識,謂第八根本識而能含藏積集世出世間諸法種故,故云「藏識說名心。」然此識具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由是三義得藏識名。若是菩薩至第八地及二乘無學人,但有能所二藏,無執藏故。故此本識通有三位及七種名,如別章說。
焚音末那,此云染污意,謂第七傳送識與四惑俱,名為染污。恒審思量,名之為意,故云思量以為意。又標意名為簡心(第八)、識(前六),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標心識名,應知亦爾。
前六轉識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立名),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謂於六境了別名識。然此隨境立大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了一切境,但可隨根立名而無相濫。
亦云心積集義、意思量義、識了別義,各分二種。積集二者:一集行相、二集種子,初通諸識、後唯第八。思量二者:一無間意、二現思量,初通諸識、後唯第七。了別二者:一細、二麁,細通諸識、麁唯前六。故«華嚴»云「諸業虛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
若依小乘教但說有六識,義分心、意、識,於阿賴耶唯得其名;若大乘權教,於阿賴耶但得一分生滅之義,而於真性未能融通,即說真如凝然,不作諸法。此經如實說故,謂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論云「自性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恒常不變,是謂真妄和合、非異非同,能成一心、二諦之門,不墮斷常、有無之見。
「心常為無說,意具二種行(至)迷惑見毛輪。」
此言惡習熏於心,所現種種相。又云「無明熏於心,所現諸眾生。」則知有情眾生、無情器界,皆由無明熏習而有。故智覺云:「於一圓湛析出根塵,聚內四大為身,分外四大為境。」若離熏習之緣,決定無法可得。言熏習者,通有二種: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識等;二資熏,謂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故«起信論»云「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所謂六塵。熏習義者,如世衣服,初非香臭,隨以物熏則有彼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起念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心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乃至廣說。
「愚夫亦如是,妄取諸境界(至)無境但是心。」
問:既無境但是心邪見外境者,應一切時一切處皆見有色或皆不見,何故於有色時處眼則見色,餘無色時處則不見耶?答:如人夢中所見境界諸物,雖一切是無,從於虛妄夢想心起。然亦不如見有物處、見無物處,或先見後不見、或初不見後見,非處處皆見、亦非一期長見。故«識論»云「於有色處眼則見色,餘無色處不見色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以彼夢中,於無色處則見有色,於有色處不見有色。」心識變起一切諸法無而見有,亦復如是。
問:若爾,何故多人同處同時皆同於有處見有、無處見無、有時見有、無時見無耶?答:譬如百千餓鬼同依業力,皆於無膿血、猛火等處同時而見。豈清河流水實有猛火耶?故云無境,但是心識。
「如理正觀察,能所取皆滅(至)常住於無念。」
聖人內證常住無念者,謂真心無念佛教所宗。故«起信»云「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是故學者雖明悟修行期圓種智,唯以無念為宗。但得無念,則愛惡自然淡薄、悲智自然增明、罪業自然銷除、功行自然精進,於解則見諸相非相;於行則名無修而修。障習盡時,生死即絕;生滅滅已,寂滅現前,應用無窮,名之為佛。
「迷惑因相應,執世間為實(至)眾生眼識生。」
此段末一偈,如來順小乘機說。眾生眼識具根、境等五種緣時,從藏識生;然八識皆藉緣方生。舉一例諸,故但言眼識。若約大乘義,於八識中眼識一種藉九緣生:謂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七染淨、八分別、九種子。耳識唯藉八緣而起,九中除明;鼻舌身三,各藉七緣識方得轉,八中除空;第六意識依五緣生,七中除染淨及分別;第七識四緣生,五中除根本,或三緣生,以根與境並屬第八;第八識四緣生,五中除根本,以第七識即所依根故。若加等無間緣,即如次:十九八六四五諸緣而生。如有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增一。」故«唯識»偈云「依止根本識,諸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取者能所取,名事俱無有(至)我說是唯心。」
問:十二有支因緣,是一切眾生流轉三世因果法,何得言無,唯是一心耶?答:本來無故,只由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遂成十二緣起,作流轉之根由。若了之,為佛智海之波瀾;昧之,作生死河之漩洑。故«華嚴»云「不了第一義,號曰為無明。」因不了之所盲,成惑業之眾苦;了無明之實性,成涅槃之妙心。若迷為惑業,則成三道:一無明、愛、聚三支,是煩惱道;二行、有二支是業道;三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七支,是苦道。若悟,為三因佛性:一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是正因佛性;二無明、愛、取是了因佛性;三行、有是緣因佛性。如是等義唯是一心,隨迷悟緣派成多種。雖成多種,不離一心(如«華嚴»第六地有十種逆順觀十二因緣,皆不離唯心故)。故«大集經»云「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但隨一境一念起處,無不具足(非獨如常以三世論)。且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行;是中心意名識,色共識行即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纏綿名愛;想色相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耳聞聲、意知法,於一念中一一如是。一日一夜凡起幾念,幾念織幾十二因緣,成六趣無窮之生死。是知生死無體,全是如來藏第一義心,迷悟昇沈了不可得。故«起信»云「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豈非唯一心乎!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