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五蘊論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三十一函 總第部1612 同經異譯1613]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者、行蘊,五者、識蘊。
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
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云何地界?謂堅強性。云何水界?謂流濕性。云何火界?謂溫燥性。云何風界?謂輕等動性。
云何四大種所造諸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無表色等。
云何眼根?謂色為境清淨色。云何耳根?謂聲為境清淨色。云何鼻根?謂香為境清淨色。云何舌根?謂味為境清淨色。云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
云何為色?謂眼境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云何為聲?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云何為香?謂鼻境界,好香、惡香、及所餘香。云何為味?謂舌境界,甘味、酢味、醎味、辛味、苦味、淡味。云何為所觸一分?謂身境界,除四大種餘所造觸,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云何名為無表色等?謂有表業及三摩地所生色等,無見無對。
云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樂謂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
云何想蘊?謂於境界,取種種相。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云何名為諸餘心法?謂彼諸法與心相應。彼復云何?謂觸、作意、受、想、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是善,六是煩惱,餘是隨煩惱,四是不決定。
云何為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云何作意?謂能令心發悟為性。
云何為思?謂於功德過失及俱相違,令心造作,意業為性。
云何為欲?謂於可愛事,希望為性。
云何勝解?謂於決定事,即如所了印可為性。
云何為念?謂於串習事,令心不忘明記為性。
云何三摩地?謂於所觀事,令心一境不散為性。
云何為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云何為信?謂於業果諸諦寶中,極正符順,心淨為性。
云何為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云何為愧?謂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云何無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
云何無瞋?謂瞋對治,以慈為性。
云何無癡?謂癡對治,以其如實正行為性。
云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心於善品勇悍為性。
云何輕安?謂麁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
云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即是無貪乃至精進。依止此故,捨不善法及即修彼對治善法。
云何為捨?謂即無貪乃至精進。依止此故,獲得所有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發悟性。又由此故,於已除遣染污法中,無染安住。
云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為性。
云何為貪?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
云何為瞋?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
云何為慢?所謂七慢: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云何慢?謂於劣計己勝、或於等計己等,心高舉為性。云何過慢?謂於等計己勝、或於勝計己等,心高舉為性。云何慢過慢?謂於勝計己勝,心高舉為性。云何我慢?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心高舉為性。云何增上慢?謂於未得增上殊勝所證法中謂我已得,心高舉為性。云何卑慢?謂於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心高舉為性。云何邪慢?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心高舉為性。
云何無明?謂於業果及諦寶中無智為性。此復二種,所謂俱生、分別所起。又欲纏貪、瞋及欲纏無明,名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云何為見?所謂五見: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云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染污慧為性。云何邊執見?謂即由彼增上力故,隨觀為常或復為斷,染污慧為性。云何邪見?謂或謗因或復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污慧為性。云何見取?謂即於三見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污慧為性。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污慧為性。云何為疑?謂於諦等猶豫為性。諸煩惱中,後三見及疑唯分別起,餘通俱生及分別起。
云何為忿?謂遇現前不饒益事心損惱為性。
云何為恨?謂結怨不捨為性。
云何為覆?謂於自罪覆藏為性。
云何為惱?謂發暴惡言尤蛆為性。
云何為嫉?謂於他盛事心妬為性。
云何為慳?謂施相違心悋為性。
云何為誑?謂為誑他詐現不實事為性。
云何為諂?謂覆藏自過方便所攝心曲為性。
云何為憍?謂於自盛事染著倨傲心恃為性。
云何為害?謂於諸有情損惱為性。
云何無慚?謂於所作罪不自羞恥為性。
云何無愧?謂於所作罪不羞恥他為性。
云何惛沈?謂心不調暢無所堪能蒙昧為性。
云何掉舉?謂心不寂靜為性。
云何不信?謂信所對治,於業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淨為性。
云何懈怠?謂精進所治,於諸善品心不勇猛為性。
云何放逸?謂即由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
云何失念?謂染污念,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
云何散亂?謂貪瞋癡分心流蕩為性。
云何不正知?謂於身語意現前行中不正依住為性。
云何惡作?謂心變悔為性。
云何睡眠?謂不自在轉心極昧略為性。
云何為尋?謂能尋求意言分別思慧差別令心麁為性。云何為伺?謂能伺察意言分別思慧差別令心細為性。
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設決定異性及不異性。彼復云何?謂得、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無想所有、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類。
云何為得?謂若獲若成就。此復三種,謂若種子、若自在、若現前,如其所應。
云何無想等至?謂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由出離想作意為先,不恒現行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滅盡等至?謂已離無所有處貪,從第一有更求勝進,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不恒現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無想所有?謂無想等至果。無想有情天中生已,不恒現行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命根?謂於眾同分中,先業所引,住時決定為性。
云何眾同分?謂諸有情自類相似為性。
云何為生?謂於眾同分中,諸行本無今有為性。
云何為老?謂即如是諸行相續變異為性。
云何為住?謂即如是諸行相續隨轉為性。
云何無常?謂即如是諸行相續謝滅為性。
云何名身?謂諸法自性增語為性。
云何句身?謂諸法差別增語為性。
云何文身?謂諸字為性,以能表彰前二種故;亦名為顯,由與名句為所依止顯了義故;亦名為字,非差別門所變易故。云何異生性?謂於諸聖法不得為性。如是等類已說行蘊。
云何識蘊?謂於所緣境了別為性。亦名心意,由採集故、意所攝故。最勝心者,謂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中諸行種子皆採集故。又此行緣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隨轉。又由此故,從滅盡等至、無想等至、無想所有起者,了別境名轉識還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轉故、又令生死流轉旋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故,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即此亦名阿陀那識,能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阿賴耶識為境,恒與我癡、我見、我慢及我愛等相應之識,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果及與聖道滅盡等至現在前位。
問:「以何義故說名為蘊?」
答:「以積聚義說名為蘊。謂世相續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
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言觸處者,謂四大種及前所說所觸一分。言意處者,即是識蘊。言法處者,謂受想行蘊無表色等及與無為。
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云何虛空?謂若容受諸色。云何非擇滅?謂若滅非離繫。此復云何?謂離煩惱對治而諸蘊畢竟不生。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此復云何?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以何義故名為處耶?」
答:「諸識生長門義,是處義。」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
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言意界者,謂即彼無間滅等,為欲顯示第六意識,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餘三蘊及色蘊一分并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問以何義故說名為界。答以能任持無作用性自相義故。說名為界。
問:「以何義故宣說蘊等?」
答:「為欲對治三種我執。如其次第三種我執者,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
幾無色?謂所餘界。
幾有見?謂一色界。
幾無見?謂所餘界。
幾有對?謂十有色界。若彼於是處有所障礙,是有對義。
幾無對?謂所餘界。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由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
幾無漏?謂後三少分。
幾欲界繫?謂一切。
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鼻、舌識。
幾無色界繫?謂後三。
幾不繫?謂即彼無漏界。
幾蘊所攝?謂除無為。
幾取蘊所攝?謂有漏。
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種七心界及色聲法界,八無記。
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六即所除。
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法。
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界、意識界、法界少分。
幾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
幾非執受?謂餘九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由與自識等境界故。
幾彼同分?謂即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大乘五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