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廣五蘊論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三十一函 總第部1613 同經異譯1612]
安慧菩薩造
大唐中天竺國三藏地婆訶羅奉 詔譯
佛說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大種所造色。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此復云何?謂地堅性、水濕性、火煖性、風輕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云何四大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造者因義。根者最勝自在義、主義、增上義,是為根義。所言主義,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
云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耳根?謂以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耳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鼻根?謂以香為境,淨色為性。謂於鼻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舌上周遍淨色、有說此於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身根?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身中周遍淨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色?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形色謂長短等。
云何聲?謂耳之境,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是所執受。執受大種因聲者,如手相擊、語言等聲。非執受大種因聲者,如風林駛水等聲。俱大種因聲者,如手擊鼓等聲。
云何香?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好香者,謂與鼻合時於蘊相續有所順益。惡香者,謂與鼻合時於蘊相續有所違損。平等香者,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
云何味?謂舌之境,甘、醋、醎、辛、苦、淡等。
云何觸一分?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滑謂細軟,澁謂麁強,重謂可稱,輕謂反是。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如說諸佛出世樂、演說正法樂、眾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精進勤苦雖是樂因,即說為樂。此亦如是,欲食為飢、欲飲為渴,說亦如是。已說七種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種等。
云何無表色等?謂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有表業者,謂身、語表,此通善、不善、無記性。所生色者,謂即從彼善不善表所生之色。此不可顯示,故名無表。三摩地所生色者,謂四靜慮所生色等。此無表色,是所造性,名善律儀、不善律儀等,亦名業,亦名種子。如是諸色,略為三種:一者可見有對、二者不可見有對、三者不可見無對。是中可見有對者,謂顯色等。不可見有對者,謂眼根等。不可見無對者,謂無表色等。
云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云何餘心法?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
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
五是別境。
此五一一於差別境,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十一為善,六為煩惱,餘是隨煩惱,四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煩惱,以通善及無記性故。觸等體性及業,應當解釋。
云何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為觸。與受所依為業。
云何作意?謂令心發悟為性。令心心法現前警動,是憶念義。任持攀緣心為業。
云何思?謂於功德過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業為性。
此性若有,識攀緣用即現在前,猶如磁石引鐵令動,能推善、不善、無記心為業。
云何欲?謂於可愛樂事希望為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願樂希求之義。能與精進所依為業。
云何勝解?謂於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為性。決定境者,謂於五蘊等,如日親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炎、行如芭蕉、識如幻境。如是決定。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義。餘無引轉為業,此增勝故餘所不能引。
云何念?謂於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為性。慣習事者,謂曾所習行。與不散亂所依為業。
云何三摩地?謂於所觀事心一境性。所觀事者,謂五蘊等及無常苦空無我等。心一境者,是專注義。與智所依為業。由心定故,如實了知。
云何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即於彼者,謂所觀事。擇法者,謂於諸法自相共相,由慧簡擇得決定故。如理所引者,謂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謂諸外道。俱非所引者,謂餘眾生。斷疑為業。慧能簡擇,於諸法中得決定故。
云何信?謂於業、果、諸諦、寶等深正符順,心淨為性。
於業者,謂福、非福、不動業。於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於諦者,謂苦、集、滅、道諦。於寶者,謂佛、法、僧寶。於如是業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淨及希求義。與欲所依為業。
云何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罪謂過失,智者所厭患故。羞恥者,謂不作眾罪。防息惡行所依為業。
云何愧?謂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他增上者,謂怖畏責罰及譏論等,所有罪失羞恥於他。業如慚說。
云何無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謂於諸有及有資具染著為貪,彼之對治說為無貪。此即於有及有資具無染著義,遍知生死諸過失故,名為厭患。惡行不起所依為業。
云何無瞋?謂瞋對治,以慈為性。謂於眾生不損害義。業如無貪說。
云何無癡?謂癡對治,如實正行為性。如實者,略謂四聖諦,廣謂十二緣起,於彼加行是正知義。業亦如無貪說。
云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善品現前勤勇為性。謂若被甲、若加行、若無怯弱、若不退轉、若無喜足,是如此義。圓滿成就善法為業。
云何輕安?謂麁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謂能棄捨十不善行。除障為業。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轉捨麁重。
云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依止無貪乃至精進,捨諸不善,修彼對治諸善法故。謂貪瞋癡及以懈怠名為放逸,對治彼故是不放逸。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四法,對治不善法,修習善法故。世出世間正行所依為業。
云何捨?謂依如是無貪、無瞋乃至精進,獲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性。又復由此,離諸雜染法、安住清淨法。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性故,或時遠離昏沈掉舉諸過失故,初得心平等;或時任運無勉勵故,次得心正直;或時遠離諸雜染故,最後獲得心無功用。業如不放逸說。
云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為性。謂由悲故,不害群生,是無瞋分。不損惱為業。
云何貪?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謂此纏縛,輪迴三界。生苦為業。由愛力故,生五取蘊。
云何瞋?謂於群生損害為性。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云何慢?慢有七種,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云何慢?謂於劣計己勝、或於等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過慢?謂於等計己勝、或於勝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過過慢?謂於勝計己勝,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我慢?謂於五取蘊隨計為我或為我所,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增上慢?謂未得增上殊勝所證之法,謂我已得,如是心高舉為性。增上殊勝所證法者,謂諸聖果及三摩地、三摩鉢底等。於彼未得,謂我已得,而自矜倨。云何卑慢?謂於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邪慢?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如是心高舉為性。不生敬重所依為業。謂於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慠,不生崇重。
云何無明?謂於業、果、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又欲界貪瞋及以無明,為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此復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俱生者,謂禽獸等。不俱生者,謂貪相應等。分別者,謂諸見相應與虛妄決定。疑煩惱所依為業。
云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云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何故復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煩惱俱。一切見品所依為業。
云何邊執見?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常邊者,謂執我自在,為遍常等。斷邊者,謂執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無盛用。障中道出離為業。
云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種子,此亦名業。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或復謗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斷善根為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
云何見取?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三見者,謂薩迦耶、邊執、邪見。所依蘊者,即彼諸見所依之蘊。業如邪見說。
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云何疑?謂於諦、寶等,為有為無?猶預為性。不生善法所依為業。諸煩惱中,後三見及疑唯分別起,餘通俱生及分別起。
云何忿?謂依現前不饒益事,心憤為性。能與暴惡執持鞭杖所依為業。
云何恨?謂忿為先,結怨不捨為性。能與不忍所依為業。
云何覆?謂於過失隱藏為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是癡之分。能與追悔、不安隱住所依為業。
云何惱?謂發暴惡言,陵犯為性。忿恨為先,心起損害。暴惡言者,謂切害麁獷,能與憂苦、不安隱住所依為業。又能發生非福為業、起惡名稱為業。
云何嫉?謂於他盛事心妬為性。為名利故,於他盛事不堪忍耐,妬忌心生。自住憂苦所依為業。
云何慳?謂施相違,心悋為性。謂於財等生悋惜故不能惠施,如是為慳。心遍執著利養眾具,是貪之分。與無厭足所依為業。無厭足者,由慳悋故,非所用物猶恒積聚。
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
云何憍?謂於盛事染著倨傲,能盡為性。盛事者,謂有漏盛事。染著倨傲者,謂於染愛悅豫矜恃,是貪之分。能盡者,謂此能盡諸善根故。
云何害?謂於眾生損惱為性,是瞋之分。損惱者,謂加鞭杖等。即此所依為業。
云何無慚?謂所作罪不自羞恥為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
云何無愧?謂所作罪不羞他為性。業如無慚說。
云何昏沈?謂心不調暢、無所堪任,蒙昧為性,是癡之分。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
云何掉舉?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為性。應知憶念先所遊戲歡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障奢摩他為業。
云何不信?謂信所治,於業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淨為性。能與懈怠所依為業。
云何懈怠?謂精進所治,於諸善品心不勇進為性。能障勤修眾善為業。
云何放逸?謂依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不善增長、善法退失所依為業。
云何失念?謂染污念,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染污念者,謂煩惱俱。於善不明記者,謂於正教授不能憶持義。能與散亂所依為業。
云何散亂?謂貪瞋癡分,令心心法流散為性。能障離欲為業。
云何不正知?謂煩惱相應慧,能起不正身語意行為性。違犯律行所依為業。謂於去來等不正觀察故,而不能知應作不應作,致犯律儀。
云何惡作?謂心變悔為性。謂惡所作,故名惡作。此惡作體非即變悔,由先惡所作,後起追悔故。此即以果從因為目,故名惡作。譬如六觸處說為先業。此有二位,謂善、不善。於二位中復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若先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善。若不善位,先不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不善。若先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云何睡眠?謂不自在轉,昧略為性。不自在者,謂令心等不自在轉,是癡之分。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極成昧略。此善、不善及無記性。能與過失所依為業。
云何尋?謂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麁相分別為性。意言者,謂是意識,是中或依思、或依慧而起。分別麁相者,謂尋求瓶衣車乘等之麁相。樂觸苦觸等所依為業。
云何伺?謂思慧差別,意言伺察,令心細相分別為性。細相者,謂於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之義。
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此復云何?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云何得?謂若獲、若成就。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起成就,如其所應。
云何無想定?謂離遍淨染、未離上染,以出離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染,從第一有更起勝進,暫止息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不恒行,謂六轉識。恒行,謂攝藏識及染污意。是中六轉識品及染污意滅,是滅盡定。
云何無想天?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命根?謂於眾同分先業所引住時分限為性。
云何眾同分?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為性。
云何生?謂於眾同分所有諸行本無今有為性。
云何老?謂彼諸行相續變壞為性。
云何住。謂彼諸行相續隨轉為性。
云何無常?謂彼諸行相續謝滅為性。
云何名身?謂於諸法自性增語為性,如說眼等。
云何句身?謂於諸法差別增語為性,如說諸行無常等。
云何文身?謂即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顯,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亦名字,謂無異轉故。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顯謂顯了。
云何異生性?謂於聖法不得為性。
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若最勝心,即阿賴耶識,此能採集諸行種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故。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復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轉迴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如是六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問:蘊為何義?答:積聚是蘊義。謂世間相續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如世尊說:「比丘!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勝若劣、若近若遠,如是總攝為一色蘊。」
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意處即是識蘊。法處謂受想行蘊并無表色等及諸無為。
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繫。
云何非離繫?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
云何離繫?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處為何義?答:諸識生長門是處義。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餘三蘊及色蘊一分并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問:界為何義?答:任持無作用性自相是界義。
問:以何義故說蘊界處等?答:對治三種我執故,所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如其次第。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無色?謂所餘界。
幾有見?謂一色界。幾無見?謂所餘界。
幾有對?謂十色界,若彼於此有所礙故。幾無對?謂所餘界。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謂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幾無漏?謂後三少分。幾欲界繫?謂一切。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無色界繫?謂後三。幾不繫?謂即彼無漏。幾蘊所攝?謂除無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餘六。
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幾有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餘九及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
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大乘廣五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