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曇字記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五十四函總第二千一百三十四部
大唐山陰沙門智廣撰
悉曇天竺文字也。西域記云。梵王所製。原始垂則四十七言。寓物合成隨事轉用。流演支派其源浸廣。因地隨人微有改變。而中天竺特為詳正。邊裔殊俗兼習訛文。語其大較本源莫異。斯梗概也。頃嘗誦陀羅尼。訪求音旨多所差舛。會南天竺沙門般若菩提。齎陀羅尼梵挾。自南海而謁五臺寓于山房。因從受焉。與唐書舊翻兼詳中天音韻。不無差反。考覈源濫所歸悉曇。梵僧自云。少字學於先師般若瞿沙。聲明文轍將盡微致。南天祖承摩醯首羅之文。此其是也。而中天兼以龍宮之文。有與南天少異。而綱骨必同。健馱羅國憙多迦文獨將尤異。而字之由皆悉曇也。因請其所出研審翻註。即其杼軸科以成章。音雖少殊文軌斯在。効絕域之典弗尚詭異。以真言唐書召梵語髣髴而已。豈若觀其本文哉。俾學者不逾信宿而懸通梵音。字餘七千功少用要。懿夫聖人利物之智也。總持一文理含眾德其在茲乎。雖未具觀彼史誥之流別。而內經運用固亦備矣。然五天之音或若楚夏矣。中土學者方審詳正。竊書簡牘以記遺文(古謂楚書曰胡文者。案西域記。其閻浮地之南五天之境。楚人居焉。地周九萬餘里。三垂大海北背雪山。時無輪王膺運。中分七十餘國。其總曰五天竺。亦曰身毒。或云印度。有曰大夏是也。人遠承梵王。雖大分四姓。通謂之婆羅門國。佛現於其中。非胡土也。而雪山之北傍臨葱嶺。即胡人居焉。其字元製有異。良以境隣天竺文字參涉。所來經論咸依梵挾。而風俗則効習其文粗有增損。自古求請佛經多。於彼獲之。魚魯渾淆直曰胡文謬也)。其始曰悉曇。而韻有六。長短兩分字十有二。將冠下章之首。對聲呼而發韻。聲合韻而字生焉。即a阿(上聲短呼)ā阿(平聲長呼)等是也。其中有ṛ紇里(二合)等四文。悉曇有之非生字所用今略也。其次體文三十有五。通前悉曇四十七言明矣。聲之所發則牙齒舌喉脣等合于宮商。其文各五。遍口之聲文有十。此中ra囉(曷力遐三聲合也)。於生字不應遍諸章(諸章用之多屬第八及成當體重或不成字如後具論也)。llaṃ羅聲全闕生用。則初章通羅除之一(除羅字羅鑒反)。餘單章除之二(除囉羅二字。即第二第三及第八第九第十章也。字非重成簡於第一。故云餘單章也)。重章除之三(重成也。即第四五六七及第十一已下四章也)。異章句末為他所用。兼下除之六(即盎迦章字牙齒舌等句末之第五字。為上四字所用。亦不可更自重故除之也)。自除之餘。各遍能生即ka迦kha佉等是也。生字之章一十有七。各生字殆將四百。則梵文彰焉。正章之外有孤合之文連字重成即字名也。有十一摩多。囉此猶點畫。兩箇半體兼合成文(阿阿等韻生字用十摩多。後字傍點名毘灑勒沙尼此云去聲。非為摩多。訖里章用一別摩多。里耶半體。用祗耶兼半體囉也)。
初章
將前三十四文。對阿阿等十二韻呼之。增以摩多。生字四百有八。即kā迦(上)ka迦(平)等是也。迦之聲下十有二文。並用迦為字體。以阿阿等韻呼之增其摩多。合于聲韻各成形也kha佉ga伽等聲下例之。以成于一章。次下十有四章。並用初章為字體。各隨其所增。將阿阿等韻對所合聲字呼之。後增其摩多。遇當體兩字將合。則容之勿生。謂第四章中重lla羅。第五重vdha嚩(房柯反)第六重mma麼。第七重nna那等是也。十一已下四章。如次同上之四章同之除。
第二章
將半體中◇祇耶。合於初章迦迦等字之下。名kya枳也kyā枳耶。生字三百九十有六(枳字幾爾反。今詳祗耶當是耶字之省也。若然亦同除重。唯有三百八十四。先書字體三百九十六。然將祗耶合之後加摩多。夫重成之字。下者皆省除頭也。已下並同也)。
第三章
將ra囉字。合於初章迦迦等字之下。名kra迦(上)略(上)krā迦(平)略(平)生字三百九十有六(上略力價反。下略力迦反。上迦下迦並同略之平上取聲他皆効之也)。
第四章
將la攞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la迦攞klā迦攞。生字三百八十有四(攞字洛可反)。
第五章
將va嚩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va迦嚩(上)kvā迦嚩(平)生字三百八十有四(嚩字房可反)。
第六章
將ma麼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ma迦麼kmā迦麼。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第七章
將na曩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na迦那knā迦那。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第八章
將半體◇囉。加初初章字之上。名rka阿勒迦rkā阿勒迦。生字三百九十有六(勒字力德反下同)。
第九章
將半體◇囉。加第二章字之上。名rkya阿勒枳耶rkyā阿勒枳耶。生字三百八十有四(若祗耶是耶省亦同除重)。
第十章
將半體◇囉。加第三章字之上。名rkra阿勒迦略rkrā阿勒迦略。生字三百九十有六(略平上)。
第十一章
將半體◇囉。加第四章字之上。名rkla阿勒迦羅rklā阿勒迦羅。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第十二章
將半體◇囉。加第五章字之上。名rkva阿勒迦嚩rkvā阿勒迦嚩。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第十三章
將半體◇囉。加第六章字之上。名rkma阿勒迦麼rkmā阿勒迦麼。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第十四章
將半體◇囉。加第七章字之上。名rkna阿勒迦那。rknā阿勒迦那。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第十五章
以ka迦ca遮ṭa吒ta多pa波等句末之。第五字。各加於當句前四字之上。及初句末字。加後耶等九字之上。名ṅka盎迦ñca安遮ṇṭa安吒nta安多mpa唵波ṅya盎耶等。其必不自重。唯二十九字。不由韻合名為異章。各用阿阿等韻呼之。生字三百四十有八(盎字阿黨反。安字並阿亶反。唵字阿感反)。
第十六章
用迦等字體。以別摩多合之。謂之kṛ訖里。成字三十有四(或有加前麼多得成字用。非遍能生。且據本字言之。今詳訖里之麼多祗是悉曇中里字也)。
第十七章
用迦等字體。參互加之有三十三字。隨文受稱。謂ska阿索迦等。各用阿阿等韻呼之。生字三百九十有六。
第十八章
正章之外有孤合之文或當體兩字重之但依字大呼(謂多闍吒拏等字各有重成也)。或異體字重之即連聲合呼(謂悉多羅等是也)。或不具通麼多。止為孤合之文(即瑟吒羅等字。有通三五麼多也)。或雖生十二之文。而字源不次其猶之孤(即阿悉多羅等也)。或雖異重不必依重以呼之(此五句之末字。加其句之初。即名盎迦等屬前章也)。或兩字聯聲。文形其後聲彰其前(如麼盎迦三合等字。似云莾迦等也)。或字一而名分(如沙字有沙孚(府珂反)二音猶假借也)。或用麼多之文。重增其麼多。而音必兼之(如部林二合字。從裒(菩侯反)婁(力鉤反)與第十一摩多也)。或形非麼多獨為嚴字之文(如字之上有仰月之畫也)。或有所成而異其名(謂數字重成一字。而其下必正呼。中上連合短呼之。不必正其音。如上娑下迦稱阿索迦等也)。或有其聲而無其形(此即阿索迦章等字字則無阿。讀之皆帶其音也)。或不從字生。獨為半體之文(如怛達祗耶等用則有之字體無也)。或字有所闕。則加怛達之文。而音掣呼之(如迦佉等字下有達畫則云秸(吉八反)稧(苦八反)等也)。或源由字生增于異形(如室梨字猶有奢羅之象。錯成印文。若篆籀也)。或考之其生。異之其形(訖里俱羅俱婁等從迦之省。及胡盧等文。麼多之異猶艸隸也)。斯則梵書之大觀焉。
悉曇字記
na ma sa rva jñā ya si ddhāṃ 
悉曇
a短阿字(上聲短呼音近惡引)。
ā長阿字(依聲長呼別體作ā)。
i短伊字(上聲聲近於翼反別體作i)。
ī長伊字(依字長呼別體作ī)。
u短甌字(上聲聲近屋別體作u)。
ū長甌字(長呼別體作ū)。
e短藹字(去聲聲近櫻係反)。
ai長藹字(近於界反)。
o短奧字(去聲近污別體作o)。
au長奧字(依字長呼別體作au)。
aṃ短暗字(去聲聲近於鑒反別體作aṃ)。
aḥ長疴字(去聲近惡)。
義淨三藏云。上之三對上短上長。下三對上長下短。
右悉曇十二字為後章之韻。如用迦字之聲。對阿伊甌等十二韻呼之。則生得下迦機鉤(矩侯反)等十二字。次用佉字之聲。則生得佉欺丘(區侯反)等十二字。次生伽其求(瞿侯反)等十二字。已下例然。且先書短迦字一十二文。從第二字已下加其麼多。即字形別也。用悉曇韻呼之。則識其字名也。佉伽已下至叉字例然。以成一章。舊云十四音者。即於悉曇十二字中甌字之下。次有ṛ紇里ṝ紇梨ḷ里ḹ梨四字。即除前悉曇中最後兩字。謂之界畔字也餘則為十四音。今約生字除紇里等四字也。
體文(亦曰字母)
ka迦字(居下反音近姜可反)。
kha佉字(去下反音近去可反)。
ga迦字(渠下反輕音音近其下反。餘國有音疑可反)。
gha伽字(重音渠我反)。
ṅa哦字(魚下反音近魚可反。餘國有音ṅa講反。別體作ṅa加麼多)。
已上五字牙聲。
ca者字(止下反音近作可反)。
cha車字(昌下反音近倉可反。別體作ccha)。
ja社字(杓下反輕音音近作可反。餘國有音而下反別體作jā)。
jha社字(重音音近昨我反)。
ña若字(而下反音近若我反。餘國有音壤。別體作ña)。
已上五字齒聲。
◇吒字(卓下反音近卓我反。別體作ṭa加麼多)。
ṭha侘字(拆下反音近折我反別體作rṭha)。
ḍa荼字(宅下反輕音。餘國有音搦下反)。
ḍha荼字(重音音近幢我反)。
ṇa拏字(搦下反音近搦我反。餘國有音拏講反別體作ṇa加麼多)。
已上五字舌聲。
ta多字(怛下反音近多可反。別體作ta)。
tha他字(他下反音近他可反)。
da陀字(大下反輕音餘國有音陀可反)。
dha陀字(重音音近陀可反)。
na那字(捺下反音近那可反。餘國有音音曩。別體作na)。
已上五字喉聲。
pa波字(下反音近波我反)。
pha頗字(破下反音近破我反)。
ba婆字(罷下反輕音。餘國有音麼字下不尖異後)。
bha婆字(重音薄我反)。
ma麼字(莫下反音近莫可反。餘國有音莽)。
已上五字脣聲。
ya也字(藥下反音近藥可反又音祗也反譌也)。
ra囉字(曷力下反三合。卷舌呼囉)。
la羅字(洛下反音近洛可反)。
va嚩字(房下反音近房可反。舊又音和。一云字下尖)。
śa奢字(舍下反音近舍可反)。
sa沙字(沙下反音近沙可反。一音府下反)。
a娑字(娑下反音近娑可反)。
ha訶字(許下反音近許可反。一本音賀)。
llaṃ濫字(力陷反音近郎紺反)。
kṣa叉字(楚下反音近楚可反)。
已上十字遍口聲。
右字體三十五字。後章用三十四字為體。唯濫字全不能生。餘隨所生。具如常章論之。
第一章
ka迦kā迦。
右初章生字四百有八。先於字母中。每字平書一十二文。次將麼多如次點之。則字形別也。用悉曇韻呼之。則識其字名也。其麼多有別體者。任逐便用之。皆通。此初章為後相次六章之體。先書此章字。但除重及囉羅三字。合三十二字。所生三百八十四字。即將ya也等字。如次於下合之。後加麼多則字字別也。將悉曇十二韻相對呼之。則識其字名也。恐未曉悟。更每章頭書一二數字。以為規準。後皆效此。
第二章
kya己也(二合)kyā紀耶(二合)kyi紀以(二合)kyī紀夷(二合)kyu矩庾(二合)kyū矩俞(二合)kye枳曳(二合)kyai枳𡰅(與蓋反)kyo句俞(二合)kyau句曜(庾告反)kyaṃ矩焰kyaḥ迦(上)夜(已上第二章初字所生一十二文。後皆效此。讀者連帶。轉聲調韻呼之)。
第三章
kra迦(上)略(上)krā迦(平)略(平)kri己里krī機釐kru苟漊krū鉤婁(呂鉤反)(餘同上)。
第四章
kla迦攞(上)klā迦攞(平)。
第五章
kva迦嚩(上)kvā迦嚩(平)。
第六章
kma迦麼kmā迦摩。
第七章
kna迦娜knā迦娜。
第八章
rka阿勒迦(上)rkā阿勒迦(平)rki伊(上)力紀rkī伊力機rku歐鹿苟(上)rkū歐鹿鉤(平)rke醫力葪rkai醫力介rko阿勒勾rkau阿勒憍(脚號反)rkaṃ阿勒劍rkaḥ阿勒迦(去)。
右第八章字同初章。但用半體◇囉。加諸字上。後點麼多也。又此章為後相次六章字體。同前第二已下也。但加半體◇囉也。
第九章
rkya阿勒已也rkyā阿勒枳耶。
第十章
rkra阿勒迦略(上)rkrā阿勒迦囉。
第十一章
rkla阿勒迦攞rklā阿勒迦攞。
第十二章
rkva阿勒迦嚩(上)rkvā阿勒迦嚩(平)。
第十三章
rkma阿勒迦麼rkmā阿勒迦摩。
第十四章
rkna阿勒迦娜rknā阿勒迦娜。
第十五章
ṅka盎迦(上)ṅkā盎迦(平)ṅki應(上)紀ṅkī應機ṅku蓊苟(俱口反)ṅkū蓊鉤(俱候反)ṅke蘡(於項反)荊ṅkai蘡介ṅko擁句ṅkau擁憍(脚傲反)ṅkaṃ盎鑑ṅkaḥ盎迦(去)(已上伽字上用ṅa盎字。冠之生十二字)。
ṅkha盎佉(上)ṅkhā盎佉(平)(生十二字同上迦字用麼多及呼字轉聲法。下同)。
ṅga盎伽(上)ṅgā盎佉(平)(生十二字同上)。
ṅkha盎伽(上聲)ṅkhā盎佉(平重)(生十二字同上)。
ṅa字(並將冠上四字之首。不復自重。後皆效此。已上牙聲之字。皆用盎聲)。
ñca安者ñcā安遮(生十二字同上此ña是ña字之省)。
ñcha安車(上)ñchā安車(生十二字)。
ñjā安社ñjā安闍(生十二字)。
ñjā安社(重)ñjā安闍(重)(生十二字)。
ñ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可更自重。已上齒聲之字同用安音阿亶反)。
ṇṭa安吒(上)ṇṭā安吒(平)(生十二安字)。
ṇṭha安侘(上)(丑加反)ṇṭhā安侘(生十二字)。
ṇḍa安茶(上)ṇḍā安茶(生十二字)。
ṇḍha安茶(上重)ṇḍhā安茶(重音)(生十二字)。
ṇ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可更自重。此字有自重者便屬別章則大呼。拏音非盎拏也。餘並同此也。已上舌聲之字同用安聲)。
nta安多(上)ntā安多(生十二字)。
ntha安他(上)nthā安他(生十二字)。
nda安挓(上)ndā安挓(生十二字)。
ndha安陀(上重)ndhā安陀(重音)(生十二字)。
n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可更自重。若重屬別章。已上喉聲之字同用安聲)。
mpa唵跛mpā唵跛(生十二字)。
mpha唵頗(上)mphā唵頗(平)(生十二字)。
mba唵婆(上)mbā唵婆(生十二字)。
mbha唵婆(上重音)mbhā唵婆(重)(生十二字)。
m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更自重。已上脣聲之字同用唵聲)。
ṅya盎也ṅyā盎耶(生十二字)。
ṅra盎攞(上)ṅrā盎囉(生十二字)。
ṅla盎攞(上)ṅlā盎攞(生十二字)。
ṅva盎攞(上)ṅvā盎嚩(平)(生十二字)。
ṅsa盎捨ṅsā盎奢(生十二字)。
ṅṣa盎灑ṅṣā盎沙(生十二字)。
ṅśa盎娑(上)ṅśā盎娑(平)(生十二字)。
ṅha盎訶(上)ṅhā盎訶(生十二字)。
ṅkṣa盎叉(上)ṅkṣā盎叉(生十二字)。
右此章字兩字重成不得依字呼之。異於諸章故云異章。然盎安等將讀之際。潛帶其音亦不分明稱盎安也。
第十六章
kṛ訖里khṛ乞里gṛ佉里ghṛ佉里(重音)ṅṛ齕里cṛ齒里cchṛ質里jṛ實里jhṛ實里(重音)ñṛ日里(已下並同吉里反。但用於下合之。讀者取其聲勢。亦有用麼多得重成字用。非遍能生也)。
第十七章
ska阿索迦(生十二字)skha阿索佉(已下各生十二字)dga阿拕伽dgha阿拕伽(重)ṅktra盎迦怛囉。
vca阿嚩遮vcha阿伐車vja阿伐社vjha阿伐闍(重)jña阿社若。
ṣṭa阿瑟吒ṣṭha阿瑟侘dḍa阿拕荼dḍha阿拕荼(重)ṣṇa阿瑟拏。
sta阿薩多stha阿薩他vda阿伐拕vdha阿伐拕(重)rtsna阿勒多薩那。
spa阿薩波spha阿薩頗dba阿拕婆dbha阿拕婆(重)rkṣma阿勒叉麼。
rkṣvya阿勒叉微耶rkṣvrya阿勒叉微釐耶lta阿刺多tkva阿多迦嚩ṭśa阿吒奢ṭṣa阿吒沙◇阿沙訶vkṣa阿婆叉(已上一章重文讀之。皆帶阿聲連促呼之。此章亦除濫字。又合娑訶字唯三十三字。皆通十二字加麼多也。其於字母不次者。分入後章)。
第十八章孤合之文
pta阿跛多ṭka阿吒迦dsva阿娜薩嚩ṭṣchra阿吒瑟車囉。
右此章字類流派無盡。或通三五麼多讀之並同上章。當體重兩tta多◇社ṭṭa吒ṇṇa拏nna那等字(並依本字大呼多。則不得云多多也)聯聲字mṅka(上麼下盎迦。後字之聲入於前。似云莽迦也。用此章字皆然)兩重麼多字bhrūṃ部林(去)chrūṃ齒林(去)hūṃ吽(已上字有第六及第十一麼多讀之皆帶兩聲也。此◇是第六麼多分布於傍也)半體文◇多達又作◇(皆同也)◇秖耶(當是耶字。之省也)印文字śṛī(是室梨字西域為印也)。此類甚多略出其狀也。前敘云囉於生字不應遍諸章。謂第二第四五六七章用之。其字則屬第八章也。若第三及第八章用之成當體重。非此章字也。若第九已下四章用之。則更重重全非字也。其囉字當體重。及重章中當體重。書者至此但存一重字。不須生十二也。雖或有用處亦通三五麼多。非遍能生故不入此生字之內。緣存一當體重字故。云容之勿生也。後第十八云或當體兩字重之。但依字大呼。謂多闍吒拏等。各有重成也。等者等餘字母。並有重成之用也。但大呼之。不得言多多囉囉等也。
悉曇字記(南天竺般若菩提悉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