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楞伽經梵本新譯卷第四 現證品

金陵書局校註版大藏經第五十四函總第二千一百四十一部
四、現證品(Abhisamay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白世尊言:唯願告我:世尊,入滅盡次第,及一切菩薩與二乘所到之相續相。於我及余菩薩摩訶薩,得通達入滅盡次第相續,當不致對由入滅盡而得之樂有所疑惑,且不墮入二乘及外道之錯亂心境。
世尊言:諦聽且思維之,我將告汝。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唯然,且以耳獻世尊,
世尊告彼言:菩薩摩訶薩至於六地,及二乘入滅盡{定而入滅盡}。菩薩摩訶薩於七地,離一切法所具自性相,念念恒入{滅盡}定,即非諸二乘。二乘有作,故其入滅盡仍落能取所取性相(grahya-grahaka laksana-patata),由是不能如七地之念念恒入滅盡,彼不得一切法無差別性相(avisesa-laksana);不得種種性相寂息,彼於一切法相,仍於其自性相中分別爲善不善,是故七地以前,未念念恒入滅盡正受。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始離心意意識分別相,故由初地至六地,見三界唯心意意識,由無我與我所之分別心生起,故不墮入種種外境而唯心自分別。凡愚由其自智(svajnana)轉起二取,對此即不了知,以其由無始來時由妄想與分別而成習氣,今即依習氣而運作。
大慧,於八地,即二乘與菩薩之涅槃。然菩薩能離三摩地樂,不入涅槃[注1]。然於未能圓滿如來地時,將停止一切爲有情之所作,故菩薩若不得{如來}加持,如來種姓即斷,由是諸佛世尊說不可思議諸佛廣大威德,{菩薩}即不入涅槃[注2]。然而二乘則著三摩地樂,故樂著涅槃想。
大慧,菩薩於七地時善觀察心意意識自性,彼於我及我所中作善觀察、於能取及所取中作觀察、於人無我及法無我中作觀察、於流轉與還滅中作觀察、於{自}相共相中作觀察,彼善巧決定四無礙解(catubpratisamvid)[注3],得自在樂,相繼漸入諸地,知所得種種菩提分之差別。
地次第由我建立,以免菩薩摩訶薩不知自{相}共相義,而不知次第之相續,是將墮入外道錯謬見以見諸法。然而。大慧,此實不生不滅,一切法無有而唯心自所見,此即相續次第以及爲三界所作種種事。然凡愚則不知此爲我及諸菩薩之建立及作三界事。
複次。大慧,二乘於八地菩薩{定境}中,沈醉於由滅盡而起之樂,即不善知世間無有,唯心自見,即不能克服障礙,與由自相共相義所流出之習氣,於是著二無我而起見,彼有分別{意}與涅槃智覺,然此非是寂靜法之智覺(vivikta-dharma-mati-buddhi)。
大慧,菩薩於滅盡定大樂現前時,即便慈悲而憶念本誓,即知{十}無盡願差別,由是不入涅槃。然彼實已入涅槃,以無有分別生起故,彼已無能取所取分別,證知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於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彼已離對心意意識、外境、自性相等概念之執著,以其已證得如來一切內自證地,故彼非舍佛法正因,凡有所行,皆由般若出。
如人夢中渡河。大慧,人於夢中處身於大河中際,努力作種種渡河方便,未及渡而已醒,醒時尋思實與不實,複思念言:此非實非不實。由無始來時熏習所積之分別習氣,成種種形色,得見、得聞、得思、得認,然此實爲離有無見之分別[注4],唯以此之故,即使在睡夢中,我之意識熏習亦爲我所見。
同理。大慧,八地上菩薩摩訶薩,歷初地以至七地,觀察一切法,以其如幻等,故於分別中實無有生起,當其現觀一切法自性時作觀察,即寂息一切法之能取所取,此能取所取實由對諸法愛著而生,複觀察心與心所如何行於分別,彼菩薩摩訶薩勤修[注5]佛法。大慧,彼作加行 (prayoga)以令未證得證。對菩薩而言,涅槃非是滅壞,而爲離心意意識轉起之分別想縛,證無生法忍。
大慧,於第一義中無有次第與相續,一切虛妄分別寂息,是寂靜法(vivikta-dharma)。
故說頌言—
l 諸住地及佛道地 離識境而但唯心[注6]
諸佛曾說今正說 佛亦將於未來說
2 前七地則尚有心 八地則爲離識境
後二地尚有所住 無所住者是我地
3 自現證與極清淨 此即是爲我之地
此亦大自在天界 色究竟天光閃耀
4 光輝熾焰如火聚 具足明麗種種色
是能悅意且清涼 吉祥化現此三界
5 有三界爲今化現 有三界爲先時化[注7]
於此我演說諸乘 實皆歸入我地上
6 然而十地即初地 初地即爲第八地
九地是爲第七地 七地又爲彼第八
7 且此二地爲三地 四地即爲第五地
第三又爲第六地 離識境有何次第
第四<現證品>竟。
注釋
l 唐譯爲‘以諸佛力所加持故,於三昧門不入涅槃。’與梵本異(今梵本此句爲:samadhibuddhair vidharyante tasmat samadhi-sukhat yena na parinirvanti)。
2 此意謂因得佛加持,故菩薩雖未圓滿如來地,亦作有情事,否則即停所作。
3 法、義、詞、辯四無礙。
4 此非謂其‘分別’已離有無見,實謂其‘分別’本來即是對不能謂之爲有,亦不能謂之爲無之夢境作分別。
5 prayukta,可譯作相應、相投或勤修。
6 nirabhasa,參第二品注2。
7 ‘三界’。原梵文爲tribhava,直譯爲‘三有’,今沿舊譯意譯之爲‘三界’。❁